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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某国有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乙为国家工作人员,是

时间:2018-05-18

甲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某国有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乙为国家工作人员,是该公司财务部主管。甲与乙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了本单位的财物100万元。对甲、乙两人应当如何定性?

A.甲定职务侵占罪,乙定贪污罪,两人不是共同犯罪

B.甲定职务侵占罪,乙定贪污罪,但两人是共同犯罪

C.甲定职务侵占罪,乙是共犯,也定职务侵占罪

D.乙定贪污罪,甲是共犯,也定贪污罪

答 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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