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365答案网,请分享给你的朋友!
生活常识 学习资料

甲公司(中方)与某国乙公司(外方)拟在深圳共同设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律师受聘为双方起草一

时间:2017-10-28

甲公司(中方)与某国乙公司(外方)拟在深圳共同设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律师受聘为双方起草一份《合作经营合同》。该律师起草的下列哪一合同条款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

A.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转让合作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

B.合作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外方担任

C.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只能设在中国境内

D.合作企业的利润先由外方收回投资本息,在合作期满时企业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

答 案:B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16-2020 www.365da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365答案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

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时内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