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000元,其中2000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1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
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
B.甲无须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
C.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
D.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
答 案:C【解析】C。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的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题中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甲的1万元即属于甲的不当得利所得。银行与甲之间因此具有不当得利法律关系。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关于不当得利人应当返还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