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一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一座房产出资,后因病死亡,其子乙10岁。下列关于乙的权利及其行使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 A.乙因继承当然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B.乙可以要求分割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C.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乙可以成为合伙人 D.如果按照退伙处理,对甲的财产份额的退还可以采用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答 案:BCD《合伙企业法》第50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第52条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入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