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你校设立新材料研究中心的请示
克格县职业学校:
你校克格职发[2003]9号《克格县职业学校关于设立新材料研究中心的请示》以及克格职发[2003] 15号文收悉,经研究讨论,兹批复如下:
(一)不同意在你校设立新材料研究中心,其理由恕不详述。
(二)目前可在你校先行设立新材料研究室。
(三)拟原则同意在你校修建新材料检测实验楼,有关具体事宜待专门批复。专业函复。
克格县教育局
一九九八年五月三十日
答 案:80.答:
(1)标题结构不规范。
(2)标题内容叙述不清。
(3)标题使用了没有检索价值的代称“你校”字样。
(4)文稿在引述对方来文时不规范。
(5)一文数事。
(6)没有回答对方的全部问题。
(7)“拟原则同意”语意含混,“经研究讨论”中“讨论”二字多余,“专此函复”不能用作本文的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