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王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致其死亡,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王某在劳动时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案例思考】
1.对王某应该如何处理?(10分)
答 案:《刑法》第50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王某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但其对危害结果并不存在主观故意,所以构成过失犯罪,并不属于故意犯罪,因此2年期满后应减为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