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原是某医院的医生,后来受到物质利益的引诱,受聘于敌国情报机构,成为该机构的专职医生.李某的行为().
A.构成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罪
B.构成间谍罪
C.构成背叛国家罪
D.不构成犯罪
答 案:DD[解析]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个人资助境内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行为.显然李某的行为并不属于此类.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这里的参加间谍组织特指以间谍人员的身份成为间谍组织的成员.李某只是作为敌国情报机构的专职医生,因此不构成间谍罪.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李某的行为并没有威胁到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故不构成背叛国家罪.逐一排除A、B、C项后,可知本题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