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仪器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德国法,此批货物由新加坡籍货轮“比西”号承运,并投保了一切险。“比西”号在印度洋公海航行时与巴拿马籍货轮“丽莎”号相撞。“比西”号船长为了避免该轮沉没采取了自愿搁浅的措施,“比西”号在救助人的帮助下进入了避难港,经修理继续航行到达中国目的港。但在途中曾突遇特大暴风雨,使部分仪器湿损,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A.如果该船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中国法
B.如果在中国法院审理,则适用德国法
C.“比西”号采取的自愿搁浅措施所引起的损失属于共同海损
D.暴风雨造成的仪器湿损属于单独海损,应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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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参考:B
解析:《海商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