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破解了本单位网上银行的账户密码,将单位账户内的8万元资金转至其银行卡内。之 后.甲将实情告知乙,并让乙将卡内的存款提现,乙提取8万元后将钱全部交给甲。三个月后,甲再次让乙帮忙,说准备一周后将单位资金转到乙的卡内。乙如约提取了l0万元,年底甲所在单位与银行核对账目,发现l8万元资金下落不明。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乙是犯罪嫌疑人,将其拘留。甲发现事已败露,遂向检察机关交代了自己的行为。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行为的性质应如何认定?请说明理由。 (2)对甲、乙量刑时需要考虑哪些法定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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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案:
(1)甲与乙属于盗窃罪的共犯。首先甲与乙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主要以隐秘的方式是他人丧失对自己财物的占有。本题中甲破解密码后将单位的资金转移到自己账户内,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故成立盗窃罪。其次甲与乙属于共同犯罪行为,二人存在共同故意,题中甲将实情告知乙,乙在明知为犯罪的情况下依然帮忙,故二者为共同犯罪。
(2)对甲量刑时应该考虑到其自首的法定量刑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乙量刑时应考虑到其为从犯的量刑情节,法律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