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本期销项税-本期进项税;
2、附加税=(销项税应缴所得税)×税率;
3、教育附加费=(具体缴纳得所得税所得税)×3%;
4、堤围安全防护费=主营业务收入×0.1%;
5、地区教育附加费=(销项税应缴所得税)×2%;
6、所得税应缴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各类扣减金额-弥补亏损;所得税=资产总额×征收率,征收率为25%。
1、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本期销项税-本期进项税;
2、附加税=(销项税应缴所得税)×税率;
3、教育附加费=(具体缴纳得所得税所得税)×3%;
4、堤围安全防护费=主营业务收入×0.1%;
5、地区教育附加费=(销项税应缴所得税)×2%;
6、所得税应缴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各类扣减金额-弥补亏损;所得税=资产总额×征收率,征收率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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