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教材工作责任追究的指导意见》,针对大中小学教材编写、审核、出版、印制发行、选用使用等各环节存在的主要责任问题,明确追责情形和处理方式,实行全覆盖、全链条、规范化责任管理。
指导意见细化了大中小学教材编写(修订)、审核、出版、印制发行、选用使用及发布涉教材信息等方面的追责情形,明确了教材工作责任承担主体和追责处理方式,强调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提出数字教材和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案、教参,以及民族语言文字教材翻译、编译等工作责任追究,参照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