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态度是个体对特定对象(人、观念、情感或者事件等)所持有的稳定的心理倾向。这种心理倾向蕴含着个体的主观评价以及由此产生的行为倾向性。
2、对于态度的定义最早是斯宾塞和贝因(1862年)提出,认为态度是一种先有主见,是把判断和思考引导到一定方向的先有观念和倾向,即心理准备。
3、奥尔波特(1935年)受行为主义影响,认为态度是一种心理和神经的准备状态,它通过经验组织起来,影响着个人对情境的反应。他的定义强调经验在态度形成中的作用。
4、克瑞奇(Krech 1948)则认为态度是个体对自己所生活世界中某些现象的动机过程、情感过程、知觉过程的持久组织。他的定义强调当下的主观经验,把人当成会思考并主动将事物加以建构的个体,反映了认知派的理论主张。
5、美国心理学家巴克(1984年)认为态度是对任何人、观念或事物的一种心理倾向。强调态度是一种观念、意见等主观的东西。
6、迈尔斯(1993年)对于态度的定义较为完善,认为态度是对某物或者某人的一种喜欢或者不喜欢的评价性反应,他在人们的信念、情感和倾向中表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