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股价如何计算
可转债股股价=100乘以转债张球/转股价格
例如投资者持有10张(1手)可转债,转股价格为20元,那么可转股数=10*100/20=50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是指一张可转换证券按面额兑换成标的股票所依据的每股价格,一般有上市公司在转债上市前对外公布。转股价公布后一般是不能随意更改的,如果正股价格的持续下滑、长时间大幅低于其可转债的转股价格,那么发行人可以修正转股价格。
拓展资料
债转股是指,通过法定的程序,把银行对国有企业的债权转为股权的行为,换句话来说,就是把债务资金转化为权益资金的过程。债转股的真正目的:借助债转股,使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财政出资,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监管银行对企业的债务,化解公司的金融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 *** 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可转债转股注意事项
1、可转债转换股数的最小单位为1股,不足1股的可转债余额会在T+3日交收时由公司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现金兑付。
2.新上市的可转换债券要到6个月后才能进入股票转换期。在股票转换期间,可转换债券可以在购买当天进行转换,也可以在同一交易日进行多次股票转换申报。转换后的股票可以在转t换后的下一个交易日上市和交易。
3.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可转换债券应在转换后提交不可缩回表格,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可转换债券应提交。一些经纪公司在委托转换后可以继续出售可转换债券,而那些在市场收盘时未出售的可转换债券将自动转换为股票。
4、深市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沪市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手。1手=10张=1000元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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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 *** 价格的计算
; 对于债券 *** 价格的计算,其决定因素是 *** 者和受让者所能接受的预期年化利率水平即投资预期年化收益率。一般来说,债券的 *** 价格还是取决于买方,因为往往是卖方急于将债券兑现,而买方往往容易在债市上买到和当前市场预期年化利率水平相当的债券。
对于到期一次偿还本息的债券,根据购买债券预期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公式(1),其价格计算公式为:
P=M(1+rN)/(1+Rn)
其中面值M、票面预期年化利率r、期限N和待偿期n都是常数,债券的 *** 价格取决于预期年化利率水平R,若为分次付息债券,则其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P=M(1+rn)/(1+Rn)
由于买方所能接受的预期年化利率水平一般是和市场相对应,若市场预期年化利率高调,债券的 *** 价格就有可能低于 *** 方的债券购买价格, *** 方就会发生亏损。若 *** 方坚持以持有债券所要达到的预期年化收益水平 *** 债券,则其价格可根据 *** 债券的投资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公式变换为:
P1=P(1+Rn1)-L
其中P1为 *** 价,P为 *** 者购买该债券时的价格,R为 *** 者持有债券期间的预期年化收益水平,n1为持有期,L为在持有期所取得的利息。R愈高,则其 *** 价格就愈高。
可转债一手是多少
1、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
2、可转债交易单位:上交所以1000元面值为一交易单位,简称一手,实行整手倍数交易。
3、深交所以100元面值为一张,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可转换公司债券以10张(深市)或1手(沪市)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卖出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余额不足10张部分,不能拆分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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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转股价值怎么计算
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可转债的正股价格÷可转债的转股价×100,转股后的价值=转债张数×100÷转股价×股票价格,转债的价值= 转债价格×转债张数。
例如:可转债的转股价为3.14元,其正股收盘价为3.69元,其转股价值即为3.69÷3.14×100=117.52元,高于可转债的收盘价117.12元。也可通过计算转债转股后的价值和转债的价值来进行比较,转股后的价值=转债张数×100÷转股价×股票价格,转债的价值= 转债价格×转债张数。如申请转股的转债20张,其转股后的价值即为20×100÷3.14×3.69=2350.32元,转债的价值即为117.12×20=2342.4元。
【扩展资料】
可转换债券对投资者和发行公司都有较大的吸引力,它兼有债券和股票的优点。可转换债券的售价由两部分组成:之一是债券本金与利息按市场利率折算的现值。第二是转换权的价值。转换权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当股价上涨时,债权人可按原定转换比率转换成股票,从而获得股票增值的惠益。
可转债即为可转换债券,是指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的债券。债券持有人不愿意转换的,可以继续持有债券或在流通市场上出售,直至偿还期限届满。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一方面,投资者可以选择是否自行转换,为此承担转换利率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可转债发行者拥有是否实施清偿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支付高于可转债的利率。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将投资者和发行者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利用这一特征对冲股票,可以获得更确定的收益。
可转债的转股价值计算公式
可转债的转股价值按下列公式计算: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可转债的正股价格÷可转债的转股价×100。例如:**转债的转股价为3.14元,其正股收盘价为3.69元,其转股价值即为3.69÷3.14×100=117.52元,高于**转债的收盘价117.12元。
拓展资料:
也可通过计算转债转股后的价值和转债的价值来进行比较,转股后的价值=转债张数×100÷转股价×股票价格,转债的价值= 转债价格×转债张数。如申请转股的转债20张,其转股后的价值即为20×100÷3.14×3.69=2350.32元,转债的价值即为117.12×20=2342.4元,可以看出**转债转股后的价值略大于持有转债的价值(注:以上计算未考虑卖出时的费用)。
由于可转债和正股价格的波动性,投资者需谨慎选择是否转股。
在可转债转股期,经常会出现转股后折价的情况,这时可转债投资者转股就无利可图,理性的投资者将会继续持有可转债,到期时要求公司还本付息。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股权的特征。
可转换债券 英语为:convertible bond(或convertible debenture、convertible note)。公司发行的含有转换特征的债券。在招募说明中发行人承诺根据转换价格在一定时间内可将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转换特征为公司所发行债券的一项义务。可转换债券的优点为普通股所不具备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债券不具备的升值潜力。
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比率)怎么算 / 债券
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值即转换成股票的价值,其计算公式为:转换价值 = 股票时价×转换比率(转换后的股数)。
1、转换比例是指一定面额可转换证券可转换成普通股的股数。用公式表示为:转换比例=可转换证券面值/转换价格。
2、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
拓展资料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二是,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三是,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