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南书与北书的形式美区别?
阮元的基本理论。他在《南北书派论》中的叙述:“元谓:书法迁变,流派混淆,非溯其源,曷返于古?盖由隶字变为正书、行草,其转移皆在汉末、魏晋之间;而正书、行草之分南、北两派者,则东晋、宋、齐、梁、陈为南派,赵、燕、魏、齐、周、隋为北派也。南派由钟繇、卫瓘及王羲之、献之、僧虔等,以至智永、虞世南;北派由钟繇、卫瓘、索靖及崔悦、卢湛、高遵、沈馥、姚元标、赵文深、丁道护等,以至欧阳询、褚遂良。南派不显于隋,至贞观始大显。然欧、褚诸贤,本出北派,洎唐永徽以后,直至开成,碑版、石经尚沿北派余风焉。南派乃江左风流,疏放妍妙,长于尺牍,减笔至不可识。而篆隶遗法,东晋已多改变,无论宋、齐矣。北派则是中原古法,拘谨拙陋,长于碑榜。而蔡邕、韦诞、邯郸淳、卫觊、张芝、杜度篆隶、八分、草书遗法,至隋末唐初,犹有存者。两派判若江河,南北世族不相通习。至唐初,太宗独善王羲之书,虞世南最为亲近,始令王氏一家兼掩南北矣。然此时王派虽显,缣楮无多,世间所习犹为北派。赵宋《阁帖》盛行,不重中原碑版,于是北派愈微矣。”可以归纳为几点:1、书法迁变由隶字变为正书、行书,隶变之初共同的源头都是钟繇、卫瓘、索靖,但从魏晋开始分为南北两派了。2、南派由“钟繇、卫瓘及王羲之、献之、僧虔等,以至智永、虞世南;北派由钟繇、卫瓘、索靖及崔悦、卢湛、高遵、沈馥、姚元标、赵文深、丁道护等,以至欧阳询、褚遂良”。3、南派长于尺牍,书体擅长行草书,书风“疏放妍妙”;北派则长于碑版、石经,书体擅长真楷,书风“拘谨拙陋”。4、至唐初虞世南、褚遂良都还是以北碑为依据,只是到了李世民重王羲之书法,南帖奉为正宗,宋朝《淳化阁帖》流行以后南帖更盛,北碑派就慢慢式微了。应该说阮元的论证是清晰的。
康有为的看法。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宝南第九”中说“阮文达《南北书派》专以帖法属南,以南派有婉丽高浑之笔,寡雄奇方朴之遗,其意以王廙渡江而南,卢谌越河而北,自兹之后,画若鸿沟。故考论欧、虞,辨原南北,其论至详。以今考之,北碑中若《郑文公》之神韵,《灵庙碑阴》《晖福寺》之高简,《石门铭》之疏逸,《刁遵》《高湛》《法生》《刘懿》《敬显俊》《龙藏寺》之虚和婉丽,何尝与南碑有异?南碑所传绝少,然《始兴王碑》戈戟森然,出锋布势,为率更所出,何尝与《张猛龙》《杨大眼》笔法有异哉!故书可分派,南北不能分派,阮文达之为是论,盖见南碑犹少,未能竟其源流,故妄以碑帖为界,强分南北也。”归纳起来,康有为的核心观点是认为“书可分派,南北不能分派”。书可分派是说书法分“南帖”“北碑”可以,但是说书法史分南方为“帖”派,北方为“碑”派不可以,因为南方的碑也不比北碑差。但是康有为并没有对此详加讨论,而他对于大力弘扬“北碑”书风却是不遗余力的。
沙孟海早年比较崇尚“北碑”,他的书法创作基础应该也来自“北碑”,但是随着实践的深入和学术眼界的提高,对“碑与帖”的关系有了许多自己独特的看法。对于“南北书派”,他大体同意康有为“书可分派,南北不能分派”的意见。而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他认为阮元与康有为两人的观点,“有他对的一面,也有他不对的一面。”应具体对待:
第一,就南北方分派这一点来说,他认为:“北方碑版特别多,固然是事实,宋以后摹刻汇帖多收南方书迹,也是事实。我认为北方书迹留传到今天的大多数是碑刻,我们没有看到他们的启牍,不能便说他们不长于启牍。”这个说法实际上表明他不怎么同意分“南北两派”,他的理由甚至可以说“北方有碑南方也有碑。南方有帖北方也有帖”。
第二,就“北碑”涵盖范围这一点来说,他认为不能仅仅限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碑版,而“应包括秦篆汉隶在内”。他举例说:“世推邓石如为碑学第一家,他的成就,主要是篆、隶。楷书犹在其次。”他以实例来说明“重北碑”是有偏颇的,作为“碑”这个大家庭来说,“秦篆”、“汉隶”“北碑”都有同样的价值。
第三,就阮元与康有为“尊碑抑帖”的观点,他不太同意。他在晚年对清代书法作总结的时候曾谈到,在帖学和碑学比较起来,帖学是主线;在评价清代书法成就的时候,他认为“明清之交书法界人才辈出,这是过去未有的现象。黄道周而外,有倪元璐、王铎、傅山、朱耷,造诣最卓。其次有原济、程邃……他们的真行草书,非但为清代中后期所无,即使与明代书法极盛时期的祝允明、文徵明一辈相比,亦不逊色。”“这批人的作品,继承明季的书风,对传世二王旧体大有发展,或恣肆,或遒练,或生辣,或古拙,风格各异,总之皆虎虎有生气,至今书法界还推崇备至。”他以实际成就说明“帖学”并未衰微。他还认为清代中晚期虽然重“北碑”但真正有成就的是篆书和隶书,而“魏碑楷书”的成就反而不大。
第四,对于康有为认为“北碑莫盛于魏,莫备于魏。”“凡魏碑,随取一家,皆足成体,尽合诸家,则为具美。”等观点,沙孟海认为是“矫枉过正、主张太过,结果说成凡碑皆好,碑皆是当时原迹,皆是第一手资料,帖多是重摹屡翻,能否保存作者真面,难以置信。这样一刀切,便成偏激之论,非公允之言。”他是认为“北碑”有好有不好,应该区别对待。
第五,他发现了“写体与刻体”的差别是造成“北碑”所谓雄肆风格的根本原因。他在《碑与帖》一文中谈到:“1930年西北科学考查团从新疆吐鲁番获得相当于西魏时代的高昌国《画承及妻张氏墓表》前五行志画承本人,书丹后已付刻,并且字沟中填了朱。后三行志其妻张氏,只书丹,未刻,朱迹显明未剥落。后三行朱书各字,落笔收笔纯任自然,与我们今天运笔相同。前五行经过刀刻,就笔笔方饬,不像毛笔所写。前后对照,证明有些北碑戈戟森然,实由刻手拙劣,信刀切凿,决不是毛笔书丹便如此(刻石者左手拿小凿,对准字画,右手用小锤击送。凿刃斜入斜削,自然笔笔起梭角,只有好手能刻出圆笔来)。由此可见历代碑版的刻手大有高低。”他在后来所写的《两晋南北朝书迹的写体与刻体——兰亭帖争论的关键问题》一文中更是用5个刻石、2个刻砖、2个砖书、2个陶瓷刻件、3个木椟、4个纸本为证据,证明了:“北碑”书法书体与所谓“南帖”书法在用笔上都是“字划圆润,起笔收笔并无方角”,“丹书运笔自然,刻文则笔笔方饬,不类书翰”的。
他还总结了“刻手”与“写手”在“北碑”上的三种不同表现:第一种是写手好刻手也好的,第二种是写手好而刻手不好的,第三种是写手刻手都不好的。最后他得出结论:“刻手好,东魏时代会出赵孟頫;刻手不好,《兰亭》也几乎变成《爨宝子》”。⑾沙老的这个论证从根本上证明了一个问题:“北碑”的书写者在用笔上也是有转折和圆角的,“北碑”与“南帖”之间风格上的巨大差别是由于“南帖”的刻帖者忠实于原帖,而“北碑”诸刻手肆意发挥所造成的。这个问题看起来只是一个小小的刻碑技术问题,其实却关系到北碑“字画方峻,锋棱毕露”效果是怎么来的问题。如果这种“雄强”的效果只是锋刃所致,那么北碑书法的“雄强”就只是“北碑刀锋”的雄强了;这样一来,所谓“北碑”书法其本质是“北碑刻法”,而“北碑”书艺实际就是“刻艺”了。
沙老的这些论述,从实践和认识角度对阮元的《南北书派论》提出了怀疑和挑战,尤其是关于“写体和刻体”关系的研究成果强烈撼动了“北碑雄强”的根基。我们看沙老自己的书体所采用的用笔来自于传统笔法,而在结字上吸收了北碑斜划紧接的方法,这实际上说明了他已经是一个“碑帖兼容”的书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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