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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常识 学习资料

投融资行业十大骗局(投融资平台有哪些)

时间:2023-04-23

融资诈骗套路有哪些

答:融资诈骗套路有以下6种。

1、考察费:融资骗子与企业联系业务时,在不了解企业情况的前提下要求到企业考察,且要求支付考察费。

2、项目受理费。

3、撰写商业计划书费用。

4、评估费:在融资过程中,融资骗子要求企业到指定的融资服务机构或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5、保证金:融资骗子要求融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自己预先设定的程序操作,否则不往下进行;资金方设置了严格的违约条款。

6、骗取律师费。

融资遭受到诈骗的,被害人应该及时到派出所报案,让派出所介入调查,帮助追回被骗的钱。

常见的5种投资陷阱,希望你在投资的路上一种也不要碰上

巴菲特有句名言:“投资的之一原则是永远不要亏钱,第二条原则是永远不要忘记之一条规则。”

投资者的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防范风险永远比博取收益更重要。如果做不好风险管理,积累再多的财富都可能化为乌有,从1万到1亿可能需要 一辈子 ,但从1亿到1万有时却只需要 一瞬间 。

常见类型:e租宝,善林金融、中融民信、钱宝网、唐小僧

一句话:打着高年化回报,在 *** 吸引你投钱,投向产品完全不明朗

如何避坑:不贪心高回报,做好低风险投资

P2P互联网借贷平台,就是通过 *** ,把钱借给平台方,平台方再借给需要资金的一方,实现点(poin)对点的资金融通,所以称为P2P,通过 *** 实现资金的融通,资金需求方获得资金,资金供给方获得利息,这不是两全其美吗?但实际中间存在很多不透明的环节,也就是人性作恶的环节。

P2P自出现诞生以来,由于一直没有被纳入到现有的监管体系中来,行业中的乱象纷呈。主要是很多骗子平台以高收益为诱饵,虚构项目信息,设立资金池,借新还旧。从激进经营爆雷到直接诈骗跑路的事件比比皆是,e租宝、鑫利源、校园贷、月光宝盒等曾经炒得火热的机构生存一两年就纷纷跑路停业。

之一种投资陷阱是平台自融自保。 自融是平台发标为自身融资,自保是平台为投资人提供本息保障。比如快鹿系就曾用自己的影视公司,走自己的通道公司,靠自己的担保公司,用自家的P2P平台,最终投向了自家的《叶问3》。

第二种投资陷阱是借新还旧。 这种骗局是典型的庞氏骗局,主要是通过借新还旧,偿还高额利息,一旦新增资金放缓或者停止进入时,整个体系就会 *** 。大部分P2P问题平台都有庞氏骗局的影子如善林金融、中融民信、钱宝网、唐小僧等。

第三种投资陷阱是打折回收债权,收割投资者。 P2P平台不只是投资之前全是雷,甚至平台出了问题也都是雷。很多P2P平台在爆雷后都会在兑付计划中为投资者提供即时退出的选项,只不过如果选择这一选项,就要接受投资者持有的债权进行打折。一般来说,厚道靠谱一些的打折在七折左右,窟窿太大只能通过收割投资者完成兑付的打折比例一般在1-3折。

常见类型:炒股群,内幕消息,炒股大师

一句话:警惕网上炒股大师,特别是拉群,给你推荐股票那种

如何避坑:遇到推荐股票,内幕消息的,果断拉黑,举报

我们国家大部分的股民,都是中老年人,而这部分人群,很多都是缺乏金融知识的,但是手上却有闲钱的,而这些内部炒股群的骗子,就是瞄准这类钱多,头脑简单的,想赚钱的大爷大妈。

不知道你有没有遇到过,某天有人加你微信,或者打你 *** ,说某某炒股大师有内幕信息,邀请你进群听分享,然后开始几天的分享,最后推荐几只股票,让你高位买进,最后他们却高位出货,完成一波完美的收割。

这类陷阱的实际就是配合庄家操纵股价收割。

股价操纵的手法多种多样,但总体来说,主要有四种操作方式。

之一种是单纯通过多账户操作拉高股价吸引散户高位接盘然后再出货。

第二种是勾结上市公司实控人通过“高送转”等利好消息或者热点题材拉升股价然后出货获利。 前面两种股民应该深有体会,之前被罚了超百亿的某徐姓大佬,擅长的就是此类操作。

第三种是利用自身的市场影响力,散布虚假消息给散户荐股,拉升股价然后再高位出货的方式。 这种一般都是通过各种包装出来的专家荐股、冒用名人、专家相似账号的方式来欺骗投资者。

第四种是操纵境外股票尤其是港股。 近些年来,很多庄家也走出国门,不只局限于A股市场的操纵股价,港股等海股票市场股票操纵的案例也越来越多。

我们说的推荐股票,内幕消息交流群,主要就是第三类操纵股价的手法。

常见类型:XX原始股快要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了,赶紧买

一句话:用投资原始股上市的造富梦割韭菜

如何避坑:普通投资者请在正规二级市场交易

人无股权不富”是一句老生常谈了。股权投资作为高收益、高风险的一种投资品,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暴富神话,但同样地,各种股权投资陷阱也开始逐渐出现。总的来说,股权投资陷阱主要是两种:

之一种投资陷阱是单纯的诈骗。 通过邀请投资者成为公司合伙人或向投资者虚称企业已经或即将上市、发售原始股的方式,向投资者鼓吹一夜暴富的美梦,实则利用投资资金非法集资。

最开始的股权投资陷阱是所谓的原始股骗局,现在随着大家对股权的认知越来越深,这类陷阱正在逐渐减少,但依然有很多这样的骗局活跃在中国的三四线城市。公司登陆主板及创业板之前的股票都可以被称为是原始股。比起其他投资方式来说,相比于其他投资品,原始股一直都是一种骗局高发的投资方式。

这种骗局一般直接或间接出售空壳公司股权。 比如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上海优索环保以定向发行“原始股”作为手段欺诈投资者,还一度发售股权理财,向投资者承诺48%的年收益。非法融资超过2亿元,涉及上千名投资者。

或是借由新三板协议 *** ,提前买入某只公司股票然后高价 *** 给投资者。

第二种投资陷阱是接盘高价股权。 一般这种陷阱里出现的公司是好公司,股权也是好股权,唯一的问题就是股权价格非常贵,远远超出合理的价格,只是前一持有人套现的一种手段。这种陷阱往往见于知名独角兽公司上市前的一段时间,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轮番炒作,将独角兽股权炒作的非常高,在上市后又会面临破发的风险,因此在上市前突击将这部分股权 *** 给投资者就是更好的选择。

常见类型:微交易,微盘交易,原油期货黄金交易盘,买涨跌

一句话:通过控制操作平台价格,前期拉盘让你疯狂,然后再进行收割

如何避坑:远离警惕操纵价格的期货,外汇交易平台

交易所投资陷阱通常有一定的实物和商品,但是会 通过控制操作平台价格 ,将某些业务包装成理财产品向 社会 公众出售来非法吸纳资金,并承诺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

事实上,在中国境内,只有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 系统、大连期货交易所、郑州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 这八家交易所是国务院和 *** 批准成立的正规交易所,其他则均为地方 *** 或者商务部此前批准的交易所。而现在,一些野鸡交易所却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纷纷涌现,宣称能短期获得超高回报,实则吞噬着投资人的财富。

在交易所非法集资案件中,涉案规模和影响更大的是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昆明泛亚通过金属现货投资和贸易平台,自买自卖,操控平台价格,维持泛亚的价格比现货市场价高25%—30%,每年上涨约20%,制造交易火爆的假象,然后借此包装所谓“日金宝”等诱人的高收益产品。但实际上每年涨价20%只是为了让泛亚的价格永远高于现货市场价格,因此也永远不会有真正的买方,并没有带来实际增量资金;而交货商也因此不需补交保证金,投资者年化13.5%的日金宝理财收益,都是自己的本金或者新增投资者的本金。当新增资金放缓或者停止进入时,整个体系就会 *** ,投资者基本血本无归。泛亚模式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委托日金费和短期回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2015年12月,昆明泛亚兑付危机爆发,涉及28个省份的22万人,非法集资金额总计超过430亿元,上千名泛亚投资者聚集在 *** 门口 *** *** 。

常见类型:五行币,各类传销币,to the moon

一句话:以数字货币为噱头的传销资金盘

如何避坑:远离山寨空气数字货币,远离宣传一夜暴富的传销币

比特币十年暴涨上万倍之后,尤其是2017年末和2018年初比特币接近2万美元之时,人们对数字货币充满幻想,但实际上,真正有应用价值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只是极少数,大多数字货币是毫无实际应用价值的庞氏骗局。

之一种投资陷阱是空气币。 空气币就是没有实际落地项目支撑,以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发行的数字货币,并不具有任何实际价值。它唯一落地的只有两项,一项是白皮书,一项是交易所上市交易。白皮书是为了画饼,上交易所是为了把饼卖出去。

一般空气币都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白皮书注重讲故事胜过讲应用,项目、技术路线图根本无法落地。二是营销能力出色,远超自身的技术能力,甚至团队根本没有技术人员。三是代码并不开源,让人无从判断项目到底进展到了哪一地步。

第二种投资陷阱是传销币。 数字货币投资陷阱层出不穷。除了我们上面说到的空气币之外,还有一种披着数字货币外衣的传销骗局。这种骗局本质上还是传销,跟数字货币没有半点关系,骗子们只是把原先传销骗局中的商品替换成了时下最热门的数字货币,有些甚至只是名为“数字货币”,其实根本没有使用区块链技术。 一般在境内的传销大多是打着数字货币的名义,行传销之实。

我个人是信因果规律的 ,种什么因,就会结什么果,种善因,得善果,种恶因,得恶果。

各类金融投资陷阱,骗局的组织者,发行人,种的恶因,所以即使是前期多么风光,大部分人还是进去了,还没有进去的那些人,估计拿着钱,也只能终日惶恐。

如果你在投资路上已经被骗了,可以评论或者私信我,教你如何 *** 追款。

十大领域非法集资骗术曝光有哪些?

公安部的数据显示,2016年,公安机关针对非法集资共立案1万余起,平均案值达1365万元,亿元以上案件逾百起。银监会日前召开座谈会,分析近期非法集资的趋势和新花样,梳理出十大领域各有哪些非法集资的骗术。

民间投融资中介

以投资理财为名义,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

为资金的供需双方提供居间介绍或担保等服务,利用“多对一”或资金池的模式为涉嫌非法集资的第三方归集资金。

实体企业出资设立投融资类机构为自身融资,有的企业甚至自设或通过关联公司开办担保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

*** 借贷

一些网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出借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出借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形成资金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一些网贷平台未尽到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名义发布大量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个别网贷平台编造虚假融资项目或借款标的,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为平台母公司或其关联企业进行融资,涉嫌集资诈骗。

虚拟理财

以“互助”“慈善”“复利”等为噱头,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

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利诱性极强,如“MMM金融互助社区”宣称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的高额收益,投资60元至6万元,满15天即可提现。

无实体机构,宣传推广、资金运转等活动完全依托 *** 进行,主要组织者、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涉案资金等“多头在外”。

通过设置“推荐奖”“管理奖”等奖金制度,鼓励投资人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层级关系,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相互交织的特征。

房地产行业

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诱导公众购买。

房地产企业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项目还没进行开发建设时,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有的还存在“一房多卖”。

房地产企业打着房地产项目开发等名义,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集资。

私募基金

公开向社会宣传,以虚假或夸大项目为幌子,以保本、高收益、低门槛为诱饵,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私募机构涉及业务复杂,同时从事股权投资、P2P网贷、众筹等业务,导致风险在不同业务之间传导。

地方交易场所

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场所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有的现货电子交易所通过授权服务机构及 *** 平台将某些业务包装成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出售,承诺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

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和中介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个别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少数挂牌企业(大部分为跨区域挂牌)在有关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宣传已经或者即将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向社会公众发售或 *** “原始股”,有的还承诺固定收益,其行为涉嫌非法集资;有些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获得会员资格的中介机构,设立“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为挂牌企业非法发行股票活动提供服务。

相互保险

有关人员编造虚假相互保险公司筹建项目,通过承诺高额回报方式吸引社会公众出资加盟,严重误导社会公众,涉嫌集资诈骗。

一些以“互助”“联盟”等为名的非保险机构,基于 *** 平台推出多种与相互保险形式类似的“互助计划”。这些所谓“互助计划”只是简单收取小额捐助费用,没有经过科学的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不订立保险合同,不遵守等价有偿原则,不符合保险经营原则,与相互保险存在本质区别。其经营主体也不具备合法的保险经营资质,没有纳入保险监管范畴。此类“互助计划”业务模式存在不可持续性,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难以有效保障,可能诱发诈骗行为,蕴含较大风险。

养老机构

打着提供养老服务的幌子,以收取会员费、“保证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以投资养老公寓或投资其他相关养老项目为名,承诺给予高额回报或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

打着销售保健、医疗等养老相关产品的幌子,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入资金。不法分子往往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亲情关爱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吸引老年人投资。

“消费返利”网站

消费返利网站打出“购物=储蓄”等旗号,宣称“购物”后一段时间内可分批次返还购物款,吸引社会公众投入资金。一些返利网站在提现时设置诸多限制,使参与人不可能将投入的资金全部取出,还有一些返利网站还将返利金额与参与人邀请参加的人数挂钩,成为发展下线会员式的类传销平台。此种“消费返利”运作模式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人将面临严重损失。

农民合作社

一些地方的农民合作社打着合作金融旗号,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用于转贷赚取利差或将资金用作其他方面牟利等。

有的合作社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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