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羊买了保险现在羊难产死,怎么理赔?
如何理赔以及理赔的具体金额需要参照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签订的具体合同条款,对于给羊买的保险也一样。可以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的 *** 或者咨询保险 *** 人员,并且很多时候在赔付中存在着很多具体要求,这些都需要参照签订的牲畜保险合同。
牲畜保险以牛、马、骡、驴、猪等牲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牲畜保险是农业保险的一种,承担牲畜因疾病或其他意外事故(风、雨、水、火灾等)而死亡的损失。根据被保险人的需要,可加保各种附加险,如牲畜伤残和医疗费用险、屠宰险(屠宰后发现不符合卫生当局规定的要求)、产仔险、 *** 险、流行性疾病险、流行性疾病的后果损失险、牲畜运输险、展览险等。
禽畜类的保险有几家公司可以做:
综合性财险公司中,人保、中华联合、太保
专业农险公司中,中航安盟(四川)、华农(北京)、国元(安徽)、阳光农业(黑龙江)、安信农业(上海)、安华农业(吉林)
一般来说,专业农险公司在总部所在省份优势会大一些,在其他省份前面三家更强一些。
操作层面上,大业务的话,可以多找几家,对比费率再作决定;小业务的话,更好找人保、中华联合或者中航安盟。
在农业保险的相关条例中设计牲畜保险有一些基础性规定如下:
第三条 保险责任
一、 由于火灾、雷击、爆炸、雪灾、冰雹、洪水、地震、地陷、崖崩、泥石流、龙卷风、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及固定物体倒塌、野兽伤害、互斗、碰撞、窒息、中毒、淹溺、触电、摔跌所致牲畜死亡或终生残废。
二、 由于疾病、胎产、 *** 所致牲畜死亡。
三、 由于患传染病经当地 *** 命令捕杀掩埋的。
第四条 除外责任
保险牲畜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死亡、伤残或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或饲养人员的故意行为;
二、 被盗、走失。
第五条 保险期限
保险有效期限定为一年。以保单约定的起保日的当天零时起,至保险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六条 保险金额
保险牲畜的保险金额,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 国营和集体单位的牲畜,按照投保当时的帐面净值或协商估定的价值均按七成承保。
二、 个人的牲畜,更高不能超过当时民主评定价格的七成承保。
三、 保险牲畜续保时要重新评定保险金额。
第七条 保险费
一、 按保险人规定的牲畜保险费率分别计收(附费率表)。
二、 被保险人的牲畜,在保险有效期限内由于数量增减、用途变更或者需要调整保险金额时,必须向保险人申请办理批改手续,其加收或退还的未到期保险费一律按天计算。
第九条 赔偿处理
一、 保险牲畜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被保险人在申请赔偿时,必须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诊断书及有关证明。
二、 保险牲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时,按照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赔付。
三、 保险牲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伤亡时,尸体一般由被保险人按照兽医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其残值按照以下规定从赔款中扣除:
1.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胎产、 *** 所致的伤亡,残值按保额的百分之二十计算扣除(肉畜按百分之五十计扣)。
2.因疾病所致的死亡,可食用的残值,按保额的百分之十五计扣(肉畜按百分之三十计扣)。
3.因患传染病由 *** 命令捕杀掩埋,有关部门给予补助金的,按承保成数从赔款中扣除。
四、 牲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伤亡时,如果保险牲畜头数低于符合投保条件的实际存栏数,而伤亡的牲畜又难以区别是否参加了保险,保险人则按照保险头数与实际存栏头数比例赔付。
五、 保险牲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伤亡,依法应由第三者赔偿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向第三者追偿。如果经过一个月未能追得赔款。保险人可按本条款有关规定先予赔付,但被保险人须将追偿权 *** 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
六、 在保险双方达成赔偿金额协定后,保险人应在十五天内偿付。如被保险人在六个月内不领取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保险人不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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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报销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法律分析:申请休产假需要的证明, 产假申请材料,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1、女职工生孩子报销条件
①用人单位为女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②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③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持续缴纳生育保险④女职工生育期间报销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1、男职工生孩子报销规定
①用人单位足额为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②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③男职工配偶生育期间持续缴纳生育保险④男职工配偶为农村户口⑤男职工配偶未缴纳生育保险。
1、女性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2、工作人员受理审核通过后,签发医疗证明3、女性生育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后,将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难产 生孩子医疗 保险可以报销吗
根据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5]62号)文的规定,难产,是指女职工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