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甲公司销售商品实际应交增值税38万元、应交消费税20万元,提供运输劳务实际应交营业税15万元;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当月应列入利润表“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
A.7.3
B.38.5
C.42.3
D.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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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案:C
解析: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金额为=20+15+(38+20+15)*(7%+3%)=42.3万元
2010年5月,甲公司销售商品实际应交增值税38万元、应交消费税20万元,提供运输劳务实际应交营业税15万元;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当月应列入利润表“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
A.7.3
B.38.5
C.42.3
D.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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