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经批准于2008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5年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5 000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当年利息于次年1月5日支付。债券发行1年后可转换为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为每股10元,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债券持有人若在付息前转股,应按债券面值和利息之和计算转换的股份数,转股时不足1股的部分支付现金。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没有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9%。
(2)甲公司该项债券所筹措的资金拟用于某建筑工程项目,该建筑工程采用出包方式建造,于2008年2月1日开工。
(3)2008年3月1日,甲公司向工程承包商支付第1笔款项2 000万元。此前的工程支出均由工程承包商垫付。
(4)2008年11月1日,甲公司支付工程款2 000万元。
(5)2009年6月30日,工程完工,甲公司支付工程尾款500万元。
(6)2010年1月1日债券持有人将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股票。
已知:利率为9%的5年期复利现值系数为(P/F,9%,5)-0.6499;利率为6%的5年期复利现值系数为(P/F,6%,5)-0.7473;利率为9%的5年期年金现值系数为(P/A,9%,5)-3.8897;利率为6%的5年期年金现值系数为(P/A,6%,5)-4.2124。
要求:
(1)编制甲公司2008年1月1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会计分录。
(2)确定甲公司建筑工程项目开始资本化时点,计算2008年相关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并编制借款费用的相关会计分录。
(3)计算2009年相关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并编制借款费用的相关会计分录。
(4)编制2010年1月1日甲公司的相关会计分录。(金额单位为万元)
答 案:(1)编制甲公司2008年1月1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