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打算在2010年末购置一套不需要安装的新设备,以替换一套尚可使用5年、折余价值为91000元、变价净收入为80000元的旧设备。取得新设备的投资额为285000元。到2015年末,预计新设备的预计净残值超过继续使用旧设备的预计净残值5000元。使用新设备可使企业在5年内每年增加营业利润10000元。新旧设备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设全部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折旧方法和预计净残值的估计均与税法的规定相同。
【要求】
(1)计算更新设备比继续使用旧设备增加的投资额。
(2)计算经营期因更新设备而每年增加的折旧。
(3)计算经营期每年因营业利润增加而导致的所得税变动额。
(4)计算经营期每年因营业利润增加而增加的净利润。
(5)计算因旧设备提前报废发生的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6)计算经营期第1年因旧设备提前报废发生净损失而抵减的所得税额。
(7)计算建设期起点的差量净现金流量NCF0。
(8)计算经营期第1年的差量净现金流量NCF1。
(9)计算经营期第2-4年每年的差量净现金流量NCF2-4。
(10)计算经营期第5年的差量净现金流量NCF5。
答 案:【答案】
(1)更新设备比继续使用旧设备增加的投资额=285000-80000=205000(万元)
(2)更新设备而每年增加的折旧=(205000-5000)/5=40000(元)
(3)每年因营业利润增加而导致的所碍税变动额=10000×33%=3300(元)
(4)每年因营业利润增加而增加的净利润=10000×(1-33%)=6700(元)
(5)因旧设备提前报废发生净损失=91000-80000=11000(元)
(6)因旧设备提前报废发生净损失而抵减的所得税额=11000×33%=3630(元)
(7) NCF(0)=-205000(元)
(8) NCF(1)=6700+40000+3630=50330(元)
(9) NCF(2-4)=6700+40000=46700(元)
(10)NCF(5)=46700+5000=51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