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10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期限为3年的可转换公司债l亿元,款项已收存银行。该债券票面年利率3%,按年计息,每年1月1日支付利息.到期还本。债券发行两年后,债券持有人可以行使转换权,每1000元面值的债券可转换成100股甲公司股票。市场上类似的.没有转换权的公司债券的年利率为6%[(P/A,6%,3)=2.6730,(P/S,6%,3)=0.8396]。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2×10年12月31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形成的应付债券的账面余额是( )万元。
A.9197.90
B.9497.90
C.9449.77
D.10300
答 案:C【答案】C
【解析】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将负债成分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分确认为资本公积。
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对负债成分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确定负债成分的初始确认金额,再按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分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分的初始确认金额。因此,按照票面利率和面值计算每期利息、债券的面值,按照不附转换权的债券实际利率来折现,折现后的价值即为负债的公允价值=10000x3%×2.6730+10000×0.8396=9197.90(万元)。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利息费用一支付的利息=9197.90+9197.90×6%-10000×3%=9449.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