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365答案网,请分享给你的朋友!
生活常识 学习资料

我国某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电视机,2010年度销售电视机取得不含税收入14300

时间:2017-09-23

我国某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电视机,2010年度销售电视机取得不含税收入14300万元,销售成本和营业税金附加合计5800万元;出租设备取得租金收入300万元;实现的会计利润250万元。与销售有关的费用支出如下:

(1)销售费用3500万元,其中广告费2200万元;

(2)管理费用38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45万元;

(3)财务费用100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业借款1250万元所支付的年利息125万元(当年金融企业贷款的年利率为6.8%);

(4)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800万元,发生的工会经费20万元(已取得专用收据)、职工福利费2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5万元;

(5)营业外支出150万元,其中包括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75万元。

(本期符合规定的增值税进项税为859万元,专用发票均通过认证)

(1)计算该企业2010年度的应纳增值税额;

(2)计算该企业2010年度的广告费用,业务招待费,财务费用,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公益性捐赠等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 案:
(1)本期应纳增值税=14300?17%-859=1572(万元)(2)广告费用扣除限额=(14300+300)?15%=2190(万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2200-2190=10(万元)业务招待费:145?60%=87万元>(14300+300)?5‰=73(万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145-73=72(万元)财务费用: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125-1250?6.8%=40(万元)工会经费限额=800?2%=16(万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20-16=4(万元)职工福利费限额=800?14%=112(万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200-112—8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限额=800?2.5%=20(万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55-20=35(万元)公益性捐赠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75-250?12%=75-30=45(万元)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16-2020 www.365da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365答案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

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时内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