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其中,甲公司为中方,乙公司为外方,根据经批准的公司章程,ABC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于2008年6月30日前一次缴足,其中,甲公司应出资3000万元,具体包括:货币750万元,厂房1250万元,土地使用权1000万元;乙公司应出资2000万元,具体包括:货币800万元,机器设备1200万元。2008年5月25日,甲公司以货币出资750万元,厂房账面价值1350万元,经评估价值为1250万元,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400万元,评估价值为1100万元。厂房和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得到投资双方的确认。2008年5月27日,乙公司以美元97万元出资,机器设备经商检部门检查鉴定价值为146万元美元(当日汇率为1美元兑换8.3元人民币)。
假设:
(1)经双方同意,并报经批准,双方实际出资额超出认缴部分的作为其他应付款处理;
(2)ABC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7月5日委托北京XYZ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注册会计师X、Y于7月10日完成了审验工作。
(1)请说明注册会计师X、Y在对甲公司所出资厂房进行审验时应主要实施的审验程序(须列出至少三项审验程序)。
(2)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应当关注的情形是什么?
(3)编制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4)代注册会计师X、Y草拟一份验资报告。
答 案:(4)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
ABC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
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合同、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 000万元,由全体股东于2008年6月30日前一次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贵公司已收到伞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伍仟万元。贵公司的实收资本为伍仟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 550万元,实物出资人民币2 450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资人民币1 000万元。
本验资报告提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KYZ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中国北京市 二00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