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以乙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支票以清偿欠款,乙受丙的胁迫将该票据背书给丙,丙取得票据后通过背书将票据赠与丁,丁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戊,以支付货款,丁、戊对丙因胁迫取得票据一事毫不知情。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乙不享有该支票票据权利
B.丙不享有该支票票据权利
C.丁不享有该支票票据权利
D.戊不享有该支票票据权利
答 案:BC(1)选项A:乙是票据上的收款人,善意且已付相当对价取得票据,可以享有票据权利;(2)选项D:戊是善意且已付相当对价的持票人,享有完全的票据权利,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