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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国一居民总公司在B国设有一个分公司,总公司在本国取得所得100万元,设在B国的分公司取

时间:2017-10-23

A国一居民总公司在B国设有一个分公司,总公司在本国取得所得100万元,设在B国的分公司取得所得60万元。分公司按40%的税率向B国缴纳所得税24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30%,实行限额抵免法。计算A国应征所得税额( )。

A.15万元

B.30万元

C.35万元

D.45万元

答 案:B
(1)B国分公司抵免限额=60X30%=18(万元)
(2)由于抵免限额(18万元)<实缴税额(24万元),允许抵免的税额=18万元,因此,A国应征所得税额=(100+60)×30%-18=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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