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7%,采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所得税税率为33%。2004年6月将其生产的产品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灾区捐赠。该产品账面成本为150万元,售价为21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04年甲公司按照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利润为2250万元。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项目。则所得税为( )万元。
A.2423.1
B.799.59
C.0
D.2495.7
答 案:B设200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X
X=2250+210-150+(150+210×17%)-X×3%
X+X×3%=2495.7(万元)
200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423.01(万元)
2004年度应交所得税=2423.01×33%=799.59(万元)
借:所得税799.59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79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