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因已过时效而致使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形有( )。
A.甲持有一张本票,出票日期为2000年5月20日,于2001年5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
B.乙持一张为期30天的汇票,出票日期为1999 年5月20日,于2001年5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
C.丙持一张见票即付的汇票,出票日期为1999年5月20日,于2001年5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
D.丁持一张支票,出票曰期为2000年5月20日,于2001年4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
答 案:CD本题考核点是票据时效的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Et起2年;因此,选项B中乙的票据权利有效。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因此,选项A中甲白勺票据权利有效,而选项C中丙的票据权利消灭。(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因此,选项D中丁的票据权利消灭。(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