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A公司拟以资产并购的方式购买国内B企业的一座厂房,并以该厂房及附属设施合资兴建度假中心。双方经初步协商,拟定了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合营企业总投资额4000万美元,其中注册资本为l500万美元。注册资本分期缴纳,第一期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2)董事长由外方委派,副董事长可由外方,也可由中方委派,有关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的决议需经2/3以上董事同意才可通过。要求:
逐项说明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答 案:(1)首先,合营企业注册资本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合法。根据规定,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l/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其次,约定的出资期限不合法。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资产并购的,投资者应在拟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中规定出资期限。合同、章程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投资者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2)首先,董事会组成不合法。根据规定,若董事长由一方担任,则副董事长应由另一方委派。其次,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的决议不合法。根据规定,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必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做出决议。合营企业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但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注册资本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