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乙企业税前允许扣除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合计是( )元。
A.12862
B.12724
C.14280
D.19250
答 案:A(1)职工计税工资限额=1600元(人·月)×12月×8人=153600(元),企业实际发放职工工资=110000-19200=90800(元),因此税前允许扣除的职工工资为90800元。
(2)工会经费扣除限额=90800×2%=1816(元),大于实际发生数,应按实际发生数据实扣除。
(3)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90800×14%=12712(元),大于实际发生数,应按实际发生数据实扣除。
(4)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90800×1.5%=1362(元),小于实际发生数,应按扣除限额扣除。
“三项费用”允许扣除金额合计=1500+10000+1362=128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