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烟厂外购烟丝一批l00万元,购入时未确定直接对外销售还是用于生产卷烟。后将50%投入生产,50%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款项共计70.2万元。请作相关会计处理。
答 案:购入时,因未确定用途,所以,不能直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
借:原材料100
应交税费——值税(进项税额)17
贷:银行存款ll7
生产领用50%时
借:生产成本35(50-100×30%×50%)
应交税费——交消费税15(100×30%×50%)
贷:原材料50
50%对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70.2
贷:其他业务收入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
借:其他业务成本50
贷:原材料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