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下材料,回答 85~90 题:
北京市(市区)宏伟洁康卷烟厂为一般纳税人,2008年7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向烟农收购一批烟叶,开具的专用收购凭证注明的收购价款30万元,支付给运输公司运费2万元(含保险费0.3万元,装卸费0.2万元),已取得运输发票。(假定烟叶补贴由市财政承担)
(2)将该批烟叶委托A烟丝厂加工成一批特制烟丝,支付加工费1万元,已取得烟丝厂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特制烟丝已全部收回入库并用于生产特制卷烟。
(3)向A烟丝厂购入普通烟丝一批,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l0万元,当月其中的60%被领用于生产A型卷烟。
(4)当月生产A型卷烟100标准箱,销售其中80箱,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80万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提供运输另收取运输费用2万元。
(5)将上述A型卷烟2箱与某食品厂交换一批食品,已按照每箱1.2万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取得食品厂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2.4万元,该批食品连同另5箱A型卷烟作为职工福利发放;另有3箱A型卷烟赠送市电力公司。
(6)当月销售用委托加工收回的特制烟丝作为原料生产的特制卷烟20箱,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60万元。
(7)该厂当月将空余厂房出租给某单位,合同规定租赁期限2年,每月租金约定3万,当月取得本年租金收入l8万元。
(注:该卷烟当月最高售价为每箱l.2万元;每步骤的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分别计算:
第 85 题 该厂当月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万元。
A.5.15
B.6.18
C.7.13
D.8.29
答 案:C(1)烟叶的进项税
=30×(1+10%)×(1+20%)×13%
=5.15(万元)
该厂当月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5.15+(2-0.3-0.2)×7%+1×17%+10×17%
=5.15+0.105+0.17+1.7=7.13(万元)
(2)本题中A型卷烟有两种价格,则加权平均价格
=(80+2×1.2)÷(80+2)=1.00(万元/箱)
该厂当月应计算的销项税额
=80×17%+2÷(1+17%)×17%+2×1.2×17%+(3+5)×1.00×17%+60×17%
=25.86(万元)
【提示】自产卷烟用于职工福利和赠送他人,属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业务,应按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计税金额计算增值税。该厂当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25.86-7.13=18.73(万元)
(3)该厂生产销售A型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80×0.015+80×30%+2÷(1+17%)×30%+(2×0.015+2×1.2×30%)+(3+5)×0.015+(3+5)×1.OO×30%-l0×30%×60%
=27.18(万元)
【提示】A型卷烟每箱250条,平均每条没有超过50元,故适用30%的税率。
(4)该厂当月委托加工特制烟丝应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
=[30+30×(1+10%)×20%-5.15+2-(2-0.3-0.2)×7%+1]÷(1-30%)×30%
=14.72(万元)
该厂当月生产销售特制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20×0.015+60×45%-14.72=12.58(万元)
【提示】特制卷烟单条售价大于50元,税率采用45%。
(5)当月缴纳营业税=3×5%=0.15(万元)
(6)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8.73+27.18+12.58+0.15)×(7%+3%)
=5.86(万元)
免税烟叶的进项税的计算应考虑l0%补贴,购烟叶的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
其中:烟叶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烟叶税=烟叶收购金额×20%;委托加工烟丝,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同时代扣代缴。自产卷烟赠送,在消费税中,属于自产自用;卷烟交换食品:应该按最高价计算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