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氏善举》文言文翻译为:
刘氏是某一个乡里的寡妇,抚养有一个孩子。她白天在田间努力耕作,晚上点着烛火在织机上纺织,终年都像这样。邻居中有穷困的人,她往往用一升一斗的粮食救济他们。偶尔没有衣服穿的人,她就把自己的衣服赠送给他们,乡里的人都称赞她的善良。然而她的儿子不理解,心里很有怨言。刘氏就告诫他,说:为别人做好事,是做人的根本,谁没有紧急的事情呢?;刘氏死后三年,刘家遭遇大火,宿舍衣物全部被烧光。大家不仅给他衣服,还为他砍树建造房屋,这都是怀念刘寡妇的情意呀。这时刘寡妇的儿子才明白母亲做好事的原因。
原文为:
刘氏者,某乡寡妇也,育一儿,昼则疾耕于田间,夜则纺织于烛下,竟年如是。邻有贫乏者,刘氏辄(zhé)以斗升相济。偶有无衣者,刘氏以己之衣遗(wèi)之。乡里咸称其善。然儿不解,心有憾。母诫之,曰与人为善,乃为人之本,谁无缓急之事。;母卒三年,刘家大火,屋舍衣物殆(dài)尽,乡邻给衣物,且为之伐木建屋,皆念刘氏之情也。时刘儿方悟母之善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