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利国家生死以,出自林则徐著的《赴戍登程口占示家人》一诗,下面还有一句,岂因祸福避趋之。意思是只要对国家有利,即使牺牲自己生命,我也要去做,绝不会因为自己可能受到祸害而躲开。
其中,“生死以”语出《左传·昭公四年》:郑国大夫子产因改革军赋制度受到别人毁谤,他说:“苟利社稷,死生以之。”可以看出,林则徐是在以自己的境遇,比拟当时郑国大夫的境遇。
林则徐抗英有功,却遭投降派诬陷,被道光帝革职,发配伊犁,效力赎罪。他在古城西安与妻子离别赴伊犁时,满腔愤怒下写下此诗。抒发了林则徐的爱国情感,表达了作者愿为国献身,不计个人得失的崇高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