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病的两种有相关又有区别的种状态。二病重,是指病情重,在诊疗期间有进展为病危的风险,但尚未需要立即采取抢救措施者。急救是在生活中与我们息息相关的,很多人觉得只是跟医院有关系,那是大错特错的。危重病人是生命体征不稳定,病情进展快,有两个以上的器官系统功能不稳定、减退、或衰竭,病情发展危及病人的生命。
遇到车祸伤者或者是危重病人,医院是先抢救还是先收钱?国家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和法律?篇1
这个问题,要看进那个医院了。国家是有规定的,而且国家规定都是好的,只是地方执行的好坏大家各有认同。首先危重患者,是有急救过程,可是也会在施救的同时催促你去交押金,这是大多医院的做法,如果初步治疗后你没钱了,不交押金,那么,会告诉你转院,这是婉转的拒绝治疗,有的医院,会停止开药,等你筹钱。还有就是交通事故,这样的情况,肯定会先救了,因为有交警大队,有保险公司,这时候肯定会抓紧治疗,而且不会让你转院的,因为医院知道跑不了诊费啦。
当然这种情况也不都怪医院,因为也确实有逃避诊费的,不过是个例,现状我认为还是逃诊费的,是少数人,而本着救死扶伤的医院,是少数的了,总之,现在的大多数医生,还是不敢恭维。至于国家规定,当然是救死扶伤,为根本,可是,还是机制上有问题,你比如医院如果见到没钱的病人,医院拒绝治疗了,病人怎么办,可以告医院不作为么?又比如治疗之后,病人跑了,医院怎么办,医院可以告病人欺骗么?还是政府部门,出台一个医患关系的系统条例,和医疗基金,有钱,没钱都要以患者为主,先看病,才会服众,才会让人感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至于,少数逃避诊费的,可以追责,也不能有病不给治。
为什么有些急救要用心肺复苏,要注意什么?篇2
谢邀。大家好,我是周教练。很高兴有网友提出急救这样的问题。看到很多热心的网友也关注积极发言表示欣慰。希望有更多的朋友学习急救知识。急救是在生活中与我们息息相关的,很多人觉得只是跟医院有关系,那是大错特错的。比如家庭急救:物体堵塞呼吸道,刀伤,跌倒扭伤等小伤痛都需要简单的急救常识。户外的话:比如骨折等比较小型的床上都需要急救。
那什么样的急救才用到心肺复苏呢?当然是影响生命安全的!比如:窒息无意识,心脏病高血压引起的心脏猝死,溺水,大创伤引起的休克等一系列引起生命的都需要用心肺复苏术。当然,这需要确定被救者是不是已经没有生命特征。要是有生命特征就不要做心肺复苏了。怎么确定有没有特征呢?轻拍双肩呼喊,看胸部起伏,摸脉搏,感觉呼吸等。
病情危重的病人如何一下就被辨别出来?篇3
病情危重的病人“一下”就能辨别出来,首先弄清楚两个概念。一病危,是指病人生命指征不平稳,直接威胁病人生命,需立即施行抢救措施者。二病重,是指病情重,在诊疗期间有进展为病危的风险,但尚未需要立即采取抢救措施者。这是病的两种有相关又有区别的种状态。危重病人是生命体征不稳定,病情进展快,有两个以上的器官系统功能不稳定、减退、或衰竭,病情发展危及病人的生命。
那么医生如何很快(“一下”)就辨断出病人的病是危重呢?主要是看病人的生命指征的变化。如意识、瞳孔、呼吸、心跳、血压等指征。试意识。可对病人大声呼唤2一3次,或者轻拍拍(推推)病人,看病人有无反应,如无反应病人是处在高度昏迷、休克状态,病情危重。看瞳孔。正常两眼瞳孔等大等圆,遇光快速缩小,当用电筒照射两眼对光无反应,或者瞳孔大小圆不同,预示病情危重。
数呼吸。正常呼吸15一18次/分。重病呼吸急迫,快、浅、不规则,每分钟超30次。危症缓慢每分钟10次以下,不规则,甚至停止。查心跳。心律慢于50次/,或快于130次/分。量血压。收缩压低于85,舒张压低于50m汞柱,或收缩压高于240,舒张压高于120m汞柱患者。以上这些是综合指征,各科的危重病还有不同的指征。
如心内科为例,病危,心衰Ⅲ度;急性肺水肿者。高血压急进型,高血压危象。重症,心衰Ⅱ度,上腔静脉阻塞综合征等。在诊断是否为危重病,慢性发展过程除了临床症状观察外,还要通过相关检查才能确定。但最直观的,医生经验,根据临床症状,查生命指征:意识、瞳孔、呼吸、心跳、血压(要测量但也很快)、综合情况,就可以初步判断病情是合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