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365答案网,请分享给你的朋友!
生活常识 学习资料

王先生驾车前往某酒店就餐,将轿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内。饭后驾车离去时,停车场工作人员称:"已经给你洗了车

时间:2025-01-14

11.王先生驾车前往某酒店就餐,将轿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内。饭后驾车离去时,停车场工作人员称:"已经给你洗了车,请付洗车费5元。"王先生表示"我并未让你们帮我洗车",双方发生争执。本案应如何处理?

  A.基于不当得利,王先生须返还5元

  B.基于无因管理,王先生须支付5元

  C.基于合同关系,王先生须支付5元

  D.无法律依据,王先生无须支付5元


这是一道涉及法律原则和民事义务判断的问题,我们需要分析王先生与酒店停车场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洗车行为的法律性质。

首先,我们梳理题目中的关键信息:

王先生驾车前往酒店就餐,将车停在酒店停车场。

离开时,停车场工作人员称已为王先生洗车,并要求支付5元洗车费。

王先生否认要求洗车。

接下来,我们分析各选项:
A选项(基于不当得利,王先生须返还5元):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取得的利益。但在此案例中,王先生并未主动寻求洗车服务,也未因此受益(除非洗车本身对车辆有益,但此点未在题目中明确),且王先生明确表示未要求洗车。因此,将洗车行为视为王先生获得的不当得利并不准确。

B选项(基于无因管理,王先生须支付5元):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但在此案例中,停车场工作人员洗车并非为避免王先生利益受损,而是主动提供的服务,且未经王先生同意。因此,无因管理不适用。

C选项(基于合同关系,王先生须支付5元):合同关系要求双方有明确的合意。在此案例中,王先生与停车场之间并未就洗车服务达成任何协议或合意。因此,合同关系不成立。

D选项(无法律依据,王先生无须支付5元):考虑到王先生未要求洗车服务,也未因此受益,且双方未形成任何法律上的关系(如合同、无因管理等),因此要求王先生支付洗车费缺乏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王先生无须支付未经其同意的洗车费用。
因此,答案是D(无法律依据,王先生无须支付5元)。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16-2020 www.365da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365答案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

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时内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