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根据公文写作的要求和惯例,该通知的主送机关,写法恰当的是( )。
A.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B.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直属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C.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直属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D.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答案】:A
这是一道关于公文写作规范的问题,特别是关于主送机关的写法。在公文写作中,主送机关的排列顺序和表述方式都有一定的规范和惯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主送机关的概念。主送机关是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并按照其隶属关系或职权范围排列。
接下来,我们分析各个选项:
A选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此选项中,“各乡、镇人民政府”与“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之间用逗号隔开,但“各部门”与“各直属单位”之间的顺序可能引发理解上的优先级问题,因为通常政府部门的层级或重要性可能被视为高于直属单位(尽管这取决于具体情境和单位性质)。
B选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直属单位、县政府各部门):此选项中,“各直属单位”被置于“县政府各部门”之前,这在层级和重要性上可能造成混淆。
C选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直属单位,县政府各部门):此选项使用了顿号将三个不同类型的机关隔开,但“各乡镇人民政府”后未加顿号而直接跟了逗号,这在格式上略显不统一。更重要的是,它同样存在B选项中的层级和重要性混淆问题。
D选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此选项首先列出了基层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然后是县政府的核心组成部分(各部门),最后是直属单位。这种排列既符合层级关系,也符合公文写作的惯例,且格式统一,每个机关之间都用顿号隔开。
综上所述,D选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在表述上最为恰当,既符合公文写作的规范,也避免了层级和重要性上的混淆。
因此,答案是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