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执行的说法中,有哪些是正确的? ( )。
A.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B.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C.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D.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法定刑以下处刑的判决和裁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因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的裁定属于尚未生效的判决和裁定
答 案:ABC《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1款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故本题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第5款规定:“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故本题B项正确。C项表述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故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97条规定:“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2款规定:“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据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故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故本题D项不正确。综上,本题答 案为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