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说法错误的有哪些?( )
A.公路经核准报废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B.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国务院规定的标准缴纳土地使用出让金等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C.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经乡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答 案:CD【考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转让、划拨取得
【解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故A正确。第55条第1款规定:“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故B正确。第26条第2、3款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5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故C、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