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该拍卖行为是否有效的论述正确的是:( )
A.拍卖行为无效,因为它构成了重大误解
B.拍卖行为无效,因为高某与A公司未签署成交确认书
C.拍卖行为有效,因为它符合拍卖法的有关规定
D.拍卖行为如若有效,高某应与A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答 案:C【考点】拍卖行为的效力
【解析】拍卖行为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除受《民法通则》调整外,还受有关拍卖行为的专门法律《拍卖法》调整。在拍卖法中,拍卖成交价与拍卖标的价值是允许悖立的。也就是说,竞买人只需在高于拍卖底价的情形下竞买成功,不管这个竞买成功的价值和拍卖标的实际价值是一致还是不符,该成交价都是成立并有效的。故选C。本题中,由于A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而使底价出现误印使拍卖底价远远低于实际价值,且在拍卖过程中高某两次提出疑问的情况下,A公司仍未重视不予改变,足以使善意人高某认为这个底价是没有问题,是有效的。高某依此底价竞买成功,A公司不能以重大误解来解释自己的工作失误,而只能用“事实说明自己”的原则,承担因此引起的责任。故A项不正确。关于拍卖行为的生效,《拍卖法》第51条规定:“竞买人的最高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依此规定,如果没有明确的公示的方式确认买定,则以拍卖师落槌定买。<?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