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预防
依法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社团法人的聘请,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进行职务犯罪预防、企业高管执业刑事风险防控培训;
2、侦查阶段
依法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
3、审查起诉阶段
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无罪、罪轻、免予刑事起诉、减轻刑事处罚相关法律意见;
4、审判阶段
依法在一审、二审过程中为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参加法庭审理,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
5、申诉阶段
依法代为制作申诉材料,代为再审立案,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
6、刑事附带民事
依法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代为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参与庭审,代为向侦查机关、公诉机关申诉、控告,书写法律意见书;
7、刑事自诉案件
依法担任自诉案件的代理人,代为制作、提交刑事自诉状,参加庭审,指控犯罪,提出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