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代持是否需要工商变更
可以不进行工商变更,但是不进行工商变更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的股权 *** ,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所有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 ,均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代持股份怎么签才合法
代持股份合法的条件:1、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要明确;2、意思表示真实;3、代持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4、代持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5、其他条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代持股协议需要公证吗
不需要。在法律效力上讲,代持股份协议并未强制要求公证,但公证之后法律效力会更高。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者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也实践中较为普遍,但是股权代持是具有相当大的法律风险。
怎样签订代持股份合同才合法?
怎样签订代持股份合同才合法? 代持股权协议书范本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 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住址: 住址: 鉴于 公司设立 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实际出资 公司的部分股权(以下称为代持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权协议书如下: 一、代持股权的情况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 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 %的股权,对应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 1.2 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全额由甲方出资认购,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 公司,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 1.3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 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 股权 *** 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 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以甲方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的日期为准。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必须履行必要的程序使代持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权为限,根据 公司章程 规定享受 股东权利 ,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3.4 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乙方行使甲方委托权利时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2 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 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属于甲方,若甲方无书面相反意思表示则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 *** ,赠与、放弃或在代持股权上设定 质押 等; 4.4若因乙方的原因,如 债务纠纷 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5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权费用 5.1 乙方为无偿 *** ,不向甲方收取 *** 费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 律师 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代持股权的 *** 6.1 在代持期间,甲方可 *** 代持股权。甲方 *** 代持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 *** 的时间、 *** 的价格、 *** 的股权数额。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6.2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 *** 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 *** 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 *** 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6.3 因代持股权 *** 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 违约责任 8.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8.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解除本协议。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它作为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件,以该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为准; 9.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公司注册 地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十、协议生效及份数 10.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3份,签署双方各执1份,由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我们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签订代持股份合同的情形也是有发生,值得注意的是代持股份相当于股份的代为操作,因此委托方需要向代持方支付相关费用、并且双方还要在彼此尊重的前提上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及其他法律责任。
股票代持需要签什么协议
当投资人对企业进行投资之后如果不愿意进行持股的情况下可以与他人约定代为持股,此时就需要签订一份股权代持协议。
股权代持协议要点:
一、只要不违反合同第五十二条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签署的股份代持合同即属有效协议,并成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因而,需要注意的事项就有两个:一是需要保证股份代持协议是有效协议,否则,实际出资人将无法依据该协议来确定自己实际出资人的地位,也无法通过该协议来主张权利。二是在该协议有效的条件下,就会成为界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因而关系重大,合同条款应该慎重斟酌、不可草率行事。
二、实际出资人如果想成为表里如一的股东,还应该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才?行。由此规定,可以看出更高法院的逻辑脉络: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权利只能通过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经过名义股东来实现,有限公司公司兼具资合与人合特性,因而,实际出资人如果想转正成为名实相符的股东,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便是前提条件。这和公司法关于公司股权向本公司股权以外的其他人 *** 的规定是一致的,看来,要是实际出资人不能得到其他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想转正还转不了。
三、如果名义股东对其所代持的股份进行处置( *** 、质押等等),那么,如果第三方属于符合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善意相对方的情形,那么,实际出资人将无法以该处置行为未经其同意为由(他才是股份的真正主人之类的缘由)主张该等行为无效,而只能通过双方合同来要求名义股东赔偿损失。
以上几点就是关于股权代持协议要点解析的内容介绍,生活中,很多人都缺乏法律意识,在自己合法权益被他人侵犯的时候没有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解股权代持协议要点解析之后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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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持股权实际出资人要办那些工商手续
一、以股权出资工商手续
股权出资,是股东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用其持有的在其他公司的股权作价出资,设立新公司的行为。新公司设立后,股东将其在其他公司的股东权益 *** 给新公司,使其成为新设公司财产的一部分。近年来,股权出资已经成为越来越普遍的出资形式,以股权置换完成对新公司的出资是许多投资者优先选择的出资方式,尤其是在上市公司组建过程中。
以股权缴纳出资实际上是原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原公司的股权 *** 于新设公司,类似于股权 *** ,因此可以适用股权 *** 的有关规定。股权有效变动一般要经过三个程序,即股权交付、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股权的客体是股份,股权交付最终要通过股份交付来实现。股份可以分为记名股份和不记名股份,上市流通股份和非上市流通股份,不同类型的股份 *** 有不同的变动方式。
不记名股份由于公司对这部分股份不制备股东名册,股票持有人将所持股票依约定交于受让人即完成交付,持有股份者即享有股权。记名股份交付需通过变更股东名册来实现,将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之上即完成交付,最后还要进行工商登记。对于记名股份 *** 生效要件,学界存在争议,一是认为股权变动以工商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
二是认为股权 *** 的生效要件包括股东名册变更与工商变更登记,两者缺一不可。记载于股东名册者即推定为股东,不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不具有对抗除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效力。作为上市流通股份其交易按照证券法规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完成交易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清算交割,登记在户后,受让方即取得股权。然而股权出资与通常意义上的股权 *** 在是否必须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上有所区别。股权出资成立公司后,公司有关机关必须通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股权登记于公司名下,这是公司成立的必要要件,这一点应为我们注意。
以股权出资工商手续
二、股权 *** 有哪几种方式
1、普通 *** 与特殊 ***
这是根据股权 *** 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普通 *** 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 *** ,即股权的买卖。特殊 *** 指《公司法》没规定的 *** ,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 *** 。
2、内部 *** 和外部 ***
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内部 *** 即股东之间的 *** ,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 *** 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 *** ,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 *** 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3、全部 *** 与部分 ***
这是根据标的在 *** 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部分 *** 指股东对股权的一部分所作的 *** ,也包括股权分别对二个以上的主体所作的 *** 。全部 *** 指股权的一并 *** 。
4、约定 *** 与法定 ***
这是根据 *** 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约定 *** 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 *** ,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 *** 是依法发生的 *** ,如股份的继承等。
三、股权 *** 的要件
1、股权 *** ,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 *** 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2、股权 *** 的生效要件,我国学界和实务界大致有三种观点:
(1)工商变更登记说。认为股权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转移。
(2)股东名册变更说。认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登记是设权性登记,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人取得股权的标志。
(3)通知转移说。认为股权 *** 合同生效后,只要 *** 人将 *** 事实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公司,股权 *** 行为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即告完成。
3、修订后的公司法规定:“依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 *** 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该条规定应理解为整个股权 *** 行为的生效,只有在股权 *** 生效的情形下,才由公司履行相应的股东名册变更记载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