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 *** 日如何确定
问题一:股权 *** 日如何确定 出一份股东会决议和股权 *** 合同,里面写的时间就是股权 *** 日
问题二:股权 *** 日与股权协议生效日一样吗 不一样,协议通常是签字盖章后生效,当然也可以附加生效条件。股权 *** 日一般是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股权交割日,或者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问题三:股权 *** 的基准日是什么意思 基准日是用于确定交易股权的价值的日期。因为公司经营在股权交易的过程中是不断变化的激因此需要确定一个基准日作为评估交易股权价值的日期。
问题四:股权 *** 怎样确认所得额和纳税时间 股权 *** 所得税的缴纳总体上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企业持有的股权 *** 涉及的所得税缴纳,一类是个人持有的股权 *** 涉及的所得税缴纳。
企业持有的股权 *** 涉及的所得税缴纳,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所以企业应在收到股权 *** 款之后预缴税款,并在年终进行清算汇缴。
个人持有的股权 *** 涉及的所得税缴纳,主要依据国税总局《股权 *** 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具体有:
第二章 股权 *** 收入的确认
第七条
股权 *** 收入是指 *** 方因股权 *** 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第八条
*** 方取得与股权 *** 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 *** 收入。
第九条
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 *** 收入。
第十条
股权 *** 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 *** 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 *** 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 *** 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 *** 收入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 *** 收入的情形。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 *** 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 *** 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 *** 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 *** 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 *** 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 *** 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 *** 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 *** 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 *** 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 *** 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 *** 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 *** 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 *** 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 *** 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 *** 股权的内部 *** ;
(四)股权 *** 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第十四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 *** 核定股权 *** 收入:
(一)净资产核定法
股权 *** 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 *** 收入。
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 *** 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 *** 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 *** 收入。
(二)类比法
......
问题五:股权 *** 日怎么确定 有关股东会决定后,签署股权 *** 协议当天即可!
问题六:股权 *** 日与股权 *** 基准日 基准日的设定不就是为股权定价作基准嘛,之后的收益都规定是给新股东,那利润合并表肯定是做到630咯
问题七:如何评估基准日后股权变更的股东权益 中小企业股份 *** 系统公开 *** 股份(以下称“新三板挂牌 *** ”),应当满足持续经营时间的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 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2.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 *** 系统挂牌,应当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众多创造整体变更为股份空间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基于前述持续经营时间连续迅速计算的腾达考虑,境内企业为尽早实现IPO或新三板挂牌 *** ,通常采用整体变更设立的方式,将企业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而在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需要确定某一日作为股改、审计基准日,由会计师对截止基准日的企业资产、负债、进行审计(本文不考虑资产评估问题),以确定折股的净资产值。在实务中,经常遇到的情况是:在确定股改基准日后,企业由于各种原因需要进行股权 *** (不涉及实际控制人变化)。问题在于股改基准日后能否进行股权 *** 或者股权 *** 后是否需要调整股改基准日对于股改基准日后发生股权 *** 而股改基准日不作调整的做法,专业机构之间的认识不一致。
结合已有案例,由于认识的不一致,出现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之一种处理方式:在原定股改基准日后发生股权 *** ,则把股改基准日调整至股权 *** 之后的时间。这是最常见、最稳妥的一种方式。
第二种处理方式:在股改基准日前较短时间甚或股改基准日当日进行股权 *** 。如实益达的股改基准日为2005年3月31日。2005年3月30日及2005年3月31日,分别签署了股权 *** 协议并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第三种处理方式:在股改基准日后进行股权 *** ,不调整股改基准日。如:
问题八:股权 *** 时间要求 楼上说的都对,但是建议您把自己公司的情况结合一下,去咨询一下专业的机构...股权 *** 协议书,股东决议、章程修正案、委托 *** 人协议书、新老股亥的身份证...
问题九:审计基准日后股权 *** 的发起人怎么确定 一、
答:两种都可以。法无禁止则自由,部门规章或者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规定,因此是可以的。但要注意,增资或股转,不要导致实际控制人、重要董监高、主营业务等发生变化,或其他触及上市红线的变化,同时要注意程序要完备,股东决议、验资、定价等等都齐备。
实务中案例也挺多,亿纬锂能、实益达、深圳怡亚通等。皆是在基准日之后、成立日之前发生股权各种变化的。
二、
公司法是说“设立后1年内不得变更”,所以,股权 *** 先要满足这条;然后,增资是不禁止的,同样,不要触及上段提及的红线。
案例如东兴证券,08年股改,11年8月增资扩股,12年5月申报。
三、
报上去之后,根据10年的保代培训,不要动,除非是判决、继承等法定事项导致的。
而且,此时增资扩股,还要加审一期,同时,引进新的股东,原则上要撤材料、重新内部决策后申报的(实务中除非是银行,比如杭州银行09年为满足资本充足率引进私募,就不要这么折腾。但,这也是要提前上报会里面、特批的)
问题十:请问股权 *** 时的公允价值该如何确定? 公允价值的确定一般做法是聘请资产评估公司进行公司整体资产的评估,得出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再根据比例计算出 *** 股权的公允价值,例如公司资产评估总价为100万,负债为50万,则所有者权益为50万,5%的股份的公允价值为2.5万元。
而股权 *** 的交易价格则是开天杀价,落地还钱了,主要看 *** 双方的协商了,类似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
注意的是:现地税部门有文件规定,在公司变更税务登记时对公司的股权 *** 价进行审核,原则上要求股权 *** 价不能低于 *** 股份的公允价值,否则需按公允价值扣缴出让股份股东的个人所得税。
什么是股市交割日
你好,股票交割的含义
股票交割是指卖方向买方支付股票,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过程。交割是投资人买卖股票后付清价款与转交股票的活动。投资者在委托购买股票成交后,应在规定期限内付清价款并领取股票。同理,卖出股票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股票并领取价款。这是股票买卖过程中的一个必要环节,一个必须履行的手续。
二、股权交割与股权 *** 的区别
1、定义不同。股权 *** 是指股东将其合法持有的股权权益,依法 *** 给他人。股权交割是指股权 *** 方协助股权受让方取得新股东身份或持股凭证的过程。
2、复杂度不同。股权 *** ,涉及到尽职调查、协商定价、签订股权 *** 协议、 *** 款支付、股权交割等诸多环节,中国大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 ,还须依法处理好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问题。股权交割,相对要简单一些,通常股权 *** 方协助受让方取得新股东身份或持股凭证即视为已交割完毕。
三、股票交割时间
我国的股票交割时间是什么时候?国际上按交割日期不同,交割又分为五种:一是当日交割,又称T+0交割。即买卖双方在成交当天完成付款交割手续,这种方式可以使买卖双方较快地得到股票或现金。在T+0交割方式下,投资者买进股票成交后,可以马上卖出;卖出股票成交后,可以马上买进;二是次日交割,也称T+l交割。即在成交后的下一个营业日才能办理成交的交割手续;三是例行交割,即买卖双方在成交之后,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或惯例履行付款交割;四是选择交割,即买卖双方自主选择交割日期,这种交割方式通常在场外交易中使用;五是发行日交割,这种交割方式适用于新股发行。
我国股票交割时间:我国目前实行T+1的交割制度,股民所查询到的账户上的资金欠税额及股票余额均为可用数,不包括因委托买入而冻结的现金余额、因委托卖出而冻结的股票数量和当日买入成交的股票数量。但股票卖出成交后的资金会及时存人资金所在的余额中,这部分资金可于当日使用。即当日买进不能当日卖出,当日卖出后资金当日到账。
股权投资中的「交割」应该怎样定义?
股权交割日以变更日为准。股票交割是投资者在买卖股票后支付价格并 *** 股票的活动。委托购股交易完成后,投资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清股票价款并领取股票。同样,在卖出股票后,股票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得到价格。这是股票交易过程中的一个必要环节,一个必须履行的程序。股权交割就是股权交割的过程。投资者或受让人在交付后将实际获得股权并成为公司股东。重要的是要确定完成交割的时间,如果不清楚,很多投资者、股权受让人都会落泪。例如,在收到股权 *** 或增资后,原股东将通过决议以公司资产担保巨额债务。
在交易单据中将交货期进行界定,为了区分企业在交货期之前应该做的时间点(“交货期条款”)和交货期之后应该做的事情(即“交货期后的义务”),所以如果是需要明确交货期的书面含义的话,具体条款可以参考交易单据。通常在双方完成交易文件的签署后,律师会催促公司完成交货条件,简单来说,“这些事情都是按照业主的要求做的,就可以催促主付款了”,公司完成交货条件和提供过程证明是律师工作中的一项“安排交货”。在全部交割条件满足后,或投资者放弃未满足条件后,律师会通知双方“交割条件已经投资者确认满足,下一步由投资者安排付款”,直至全部投资资金支付完毕,这就叫做投资的完成。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公司在完成股权 *** 后,不变更内部股东名单,也不签发新的出资证明书。在这种情况下,股权 *** 的时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在未就交割时间达成协议的情况下,通常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交割时间。约定交货地点的,原则上按约定执行。然而,在关于交货点的协定的情况下,关于交货点的协定是否有效可能会有争议。例如,一些股权 *** 协议规定交割是要签署的,这可能会有问题。一方面,本协议可能与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相冲突;另一方面,受让方仅在股权 *** 双方之间取得请求权,公司内部股东并未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进行确认。
如果股权协议中指定的交货地点,至少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和精神,例如在股权 *** 协议约定交付条件满足或被抛弃在交付之前,为了投资证书完成交货日期交货,交付条件包括:股权 *** 协议;公司同意通过股东大会决议进行股权 ***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签发新的出资证明书,变更股东名册。一般来说,交付不是一个动作,或者不是用一个简单的动作来解释,而是更多的为当事人划分时间提供一个节点,这样就容易在文件中约定,交付之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股权交割日认定是以什么为准?
股权交割日认定是以变更日期为准。
股票交割是投资人买卖股票后付清价款与转交股票的活动。投资者在委托购买股票成交后,应在规定日期限内付清价款并领取股票。同理,卖出股票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股票并领取价款。这是股票买卖过程中的一个必要环节,一个必须履行的手续。
股权基准日和股权交割日有什么区别
定义不同。
交割日期货的交割日是由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不同的期货品种交割日期不同。股指期货的交割指的是股指期货合约到期的结算,由于股指期货采取的是现金交割,所以不会涉及到现货(股指相关的一揽子股票)的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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