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怎么转移到另一个城市
养老保险怎样办理跨市转移
参保人员在新的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这样就可以办理转移了。
1.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受理审核《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提出申请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2.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各项手续。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按规定划转基金等;
3.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收到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转出时应办流程:
1,离开原参保单位,找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2,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单位所在地社保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转到新参保地,分两种情况:
(1)个人参保缴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开始缴费后,个人持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复印)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申请转移。
(2)单位参保:在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并开始缴费后,由单位代办人持现单位《劳动合同》(复印)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申请转移。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
养老保险怎么转移
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2、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接续的,应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
(1)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2)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3)将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4)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5、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
(1)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金额;
(2)将转移基金金额按规定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3)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4)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 *** 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 *** 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 *** 给予补贴。
养老保险转移需要什么手续
养老保险转移需要什么手续
1、转移养老保险的具体手续:
(1)提交所需材料,由乡镇(街道)公共服务站的经办人员审查;
(2)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办理转入;
(3)保险经办机构征将征缴岗位复合转入;
(4)保险经办机构将资料存档岗位归档备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1)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养老保险转移后查不到怎么办?
1、查询转移部分的社保相关资金,不是转移之后就可以马上查询得到的,需要等待一段时间之后才可以,这个时间段根据当地社保局的办理效率决定,一般为3个月左右,建议3个月之后再查询比较好一点;
2、申请转移的社保,可以查询单位和个人交纳的部分的转移资金而之前办理的转移,只能转移个人帐户资金;
3、社保迁入的的工作人员在受理社保关系转入时,可以查询到当事人的社保卡缴费年限、参保时间及对应的社保关系迁出地等情况并录入社保系统当事人交验的缴费明细、转接证明、社保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都会在当事人的社保档案中保存;
4、在当事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核实当事人在不同的时间段内的社保关系所在地及对应的社保缴费明细(分段计算),以便支付当事人的退休待遇时核算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