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12日,福晟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集团非全资间接附属公司湖南兴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获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判决书,当中法院接纳湖南兴汝的若干债权人就湖南兴汝破产清算的申请,理据为湖南兴汝未能偿还其欠负债权人的若干债务。有关判决于2023年1月17日生效。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债权人为武汉赛野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湖南万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峰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兴汝主要从事湖南省的物业发展,福晟国际间接拥有其51%股权。湖南兴汝的主要资产为一项商业住宅物业项目,该项目名为兴汝金城商住小区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天心区,内有土地并建有楼宇。该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公寓、零售店铺及其他设施。湖南兴汝现正开发该项目第三期。该项目第三期的开发地盘总楼面面积约为197379平方米。
另悉,根据湖南兴汝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财务报表,湖南兴汝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益约为人民币118.8万元。于2022年6月30日,湖南兴汝的资产总值约为人民币5.32亿元。
福晟国际称正就有关事宜寻求专业意见,并正评估湖南兴汝破产清算对集团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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