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注销怎么办理
有限公司注销步骤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开展清算工作;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办理税务、工商注销。
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销、撤销等,具体如下:
1、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2、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
4、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5、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6、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7、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之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之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怎么注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手续及流程如下:1.先去注册地国税办理注销,同时可办理工商的注销备案。国税办理注销:先去领一张注销申请表格。2.去国税的同时,可以去工商的备案。3.地税注销:带着国税的注销证明。4.工商注销:注销公告登报45天后,带上相关材料:公司清算报告、公司股东会清算决议、注销申请,刊登公告的报纸、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公司原始文件(成立时的章程等)。到工商办理注销。5.拿着国税、地税、工商的证明和代码证原件(正副本),到质监局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一百八十九条
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一般注销公司的步骤和流程
注销公司流程主要有以下步骤:
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前述解散事由包括公司因章程约定的解散事由达成、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2、清算结束后, *** 清算报告,并报股东会、人民法院确认;
3、注销公司登记,收缴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公司法》之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之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之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 *** 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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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的详细流程
公司注销的具体流程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拿到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当事人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如何注销有限公司
注销有限公司 *** 如下:
一、清算组备案(3个工作日)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 *** 机构 *** 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 *** 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
6、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
7、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或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
8、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出资人或授权部门公章);
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无须提交股东会决议,提交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决定;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还应提交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
二、办理税务注销(90个工作日内)
1、先注销地税(这个得看你公司是交是营业税还是增值税,交营业税是先注销地税,在注销国税。反之,交的是增值税就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1)、先去拿《注销税务登记表》,填按地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
(2)、交填写好《注销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件、股东决议书复印件给办税人员。然后会拿到一份“税务文书受理回执”。90天内等通知;
(3)、专管员会通知,交以下资料:营业期间的财务报表、纳表申报表、股东决书原件(盖股东指膜)、国税纳税证明(从营业起到现在的)。然后继续等通知;
(4)、专管员会打 *** 通知你,你办理的企业销已完毕。请拿着税务登记证及税务文书受理回执去窗口拿“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开始注销国税。
2、注销国税
(1)、先按要求要注销这一年的所得税、注销那个月所属季报、注销那个月的增值税、清算期所有税;
(2)、《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及复印件;地税注销通知书。资料齐全,无需等待,当场拿国税注销通知书。
三、注销营业执照(7-10个工作日)
1、领取《有限公司注销申请书》;
2、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4、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5、决定注销的文件原件(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
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6、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原件;
7、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9、在报纸上登载的清算公告原件;
10、国地税的注销通知书原件;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注销组织机构代码(1个工作日)
1、工商局核发的注销通知书原件及复件;
2、代码正副本及信息卡;
3、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注销银行(2个工作日)
1、公章、私章、财务章。
2、开户许可证。
3、经办人法人身份证原件。
4、取现支票。当场注销完拿结果。
六、注销章(1个工作日)
1、商局核发的注销通知书原件。
2、三次公告的剪报。
3、地税、国税注销的证明。
4、原章程和验资报告。
5、注销时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6、清算组成员名单。
7、公章、财务章、合同章。
还需到报社登报说明公司已注销。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一百八十四条、之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百八十六条、之一百八十七条、之一百八十八条、之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一、依法成立清算组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五、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其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七、 *** 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 *** 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注销
公司注销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拟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拟留)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 *** 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一份拟留)、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原件一份拟留)、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原件一份拟留)、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原件一份拟留)、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 *** 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原件一份拟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原件一份拟留)、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原件一份拟留)、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原件一份拟留)、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原件一份拟留)。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原件一份拟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原件拟留)。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 *** 的批准文件(原一份件拟留)、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一份拟留)2、受理3、审查(现场勘察或听证)4、决定5、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