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需要设立董事长吗?
“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如果股东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只需要设立执行董事即可。执行董事类似于设董事会公司的董事长。
相关法条
1、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2、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3、之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4、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与总经理,谁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由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不设董事会的,可以由执行董事或者公司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是设立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设并常设机关。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小企业的主要存在形态,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需要有一个主持会议并负责董事会工作的人,即董事长。如果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则不存在董事长。所以,董事长仅是设有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设和常设的机关。董事长的权力和职责主要表现为负责主持股东会,召集董事会并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产生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产生是基于公司的发起设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发起人通过决议达成一致而将规则写入公司章程,进而依据公司章程选举产生董事长。
之一,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由股东会直接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第二,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后,由董事会成员进行投票选举,以得票的多少决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人选;
第三,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大小决定哪些股东出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第四,其他合理方式。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长辞职应向董事会提出,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审议。
新董事长产生并不一定需要原董事长辞职,期限届满就可以换届选举。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所以一般要在期限届满时才能换届选举。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及其报酬事项。财务总监辞职向经理提出,报董事会审议。新的财务总监的任职由经理提名,交董事会决定。以上就是关于“董事长选举程序”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一定有董事长吗,为什么
不一定。
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立执行董事一名。
没有董事会,也就没有董事长。
股份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董事长。
有限公司可以有董事会、董事长。
一:董事长(英语:Chairmanoftheboard,简称:Chairman,日韩称会长),又被翻译成董事会主席。指的是一家公司的更高领导者,统领董事会。董事长也是董事之一,由董事会选出,其代表董事会领导公司的方向与策略。
董事长是公司或机构的更高管理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为公司利益的更高代表,领导董事会。
在日本和韩国的大型会社(公司)称为“会长”,名称分别为“取缔役会会长”和“理事会会长”,是股东利益的更高代表。
二:产生
根据新公司法,有限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所以也不一定有董事会,但至少需从股东选出一席董事(公司负责人)对外代表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董事会,董事会成员5-19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
三:工作职责
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公司的更高领导者。其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时才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权。
在公司法中,董事长除了有召集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权力以外,其他权力与普通董事相同。
四: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五:词义渊源
关于CEO和President最早的著名例子发生在1960年代美国的福特汽车公司。当时福特三世邀请号称“蓝血十杰”之首的麦克马纳曼担任福特汽车的President,麦克马纳曼也成为了福特汽车历史上之一位没有福特家族血统的President。但是,福特三世并不想完全放弃行政权,因此他改称自己为CEO,与麦克马纳曼形成了双头统治,这是现代企业历史上CEO职务流行的开始。但董事长相对CEO更具有独立处理事务的权利。
从那以后,公司更高执行权掌握在两个人手里变的司空见惯,有时候CEO对总裁有很大的优势,有时候又是总裁乾纲独断。1999年左右,比尔·盖茨曾经任命一位新的微软公司总裁,但自己仍然保留董事长兼CEO的职务;许多媒体报道说是盖茨“辞去”总裁职务,但实际上盖茨只是把微软公司的总裁和CEO两个职务清晰的分离开来,并把日常执行权授予总裁,这谈不上什么辞职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