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基金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 股权投资基金 公司条件: 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 (企业)的注册登记一、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以股份公司设立的,投资者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200人;以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50人;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合伙人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50人。以其他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人数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二、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为50000万人民币实入10000亿(北京地区)。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人民币(北京地区);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出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伙企业法 》规定执行。以其他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所有投资者,均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三、股权投资基金的经营范围核准为: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经营范围核准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四、基金公司名称核准为“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名称核准为:“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公司制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名称核定为“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名称核准为“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
股权投资有什么限制条件
股权投资的限制包括自然人股东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法人股东应是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法人、公司不能成为自己的股东、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 *** 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 *** 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 *** 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 *** 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 *** 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 *** 。
经股东同意 *** 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 *** 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 ***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条件是什么?
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私募的形式对私营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考虑了未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回购等方式出售股票。其成立条件:1、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以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合伙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以其他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人数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2、公司股权投资基金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合伙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和合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出资,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执行。以其他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的所有投资者都应以货币形式出资。股权投资基金的经营范围是:从事未上市企业投资、非公开发行上市公司股票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经营范围审批为:委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金融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权投资企业登记需要哪些条件?
一、 股权投资 企业登记的所需条件 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注册资本=500万元;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2、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以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 形式成立的,股东( 合伙人 )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3、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 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 有限责任公司 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200万美金等值货币;2名五年以上从业经验的高管。 5、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 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1500万美金等值货币;单个合伙人出资=100万美金等值货币;申请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境外投资人, 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其申请前的上一会计年度, 具备自有资产规模不低于一亿美元或者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二亿美元。 二、股权投资企业的 经营范围 和运作模式 1、股权投资企业 是指那些通过募集资金购买非上市企业股份的公司。 2、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 非证券类股权的投资及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咨询服务(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等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 3、股权投资企业的运作模式 (1)募集资金 (2)确定投资企业 ①初步接触; ②签署 保密协议 ,达成合作意向; ③商务沟通,尽职调查; ④框架协议,投资决策; ⑤签约合作。 (3)投资资金的投资、管理 一般通过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对其投资、管理。 (4)投资后定期走访企业、参加重大决策 (5)退出方式 上市交易(更好的退出方式)、 股权 *** 、 清算 。 三、股权投资企业登记更低资本 1、股权投资企业的所有投资者,只能以合法的自有货币资金认缴出资,资本缴付可以采取承诺制,即投资者在股权投资公司资本募集阶段签署认缴 承诺书 ,在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运作实施阶段,根据股权投资企业的章程或者 合伙协议 的约定分期缴付出资,单个投资者更低出资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且需向备案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相应金融机构出具的金融资产证明。 2、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被核准为,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经营范围被核准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而股权投资企业登记(认缴)资本应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登记(认缴)资本的20%,单个投资者更低出资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登记(认缴)资本应不少于100万元,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登记(认缴)资本的20%。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注册条件
一般情况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注册条件通常有以下的5条:
1、必须是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2、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
3、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4、注册资本在200万美金以上,要有2名5年以上从业经验的高管;
5、注册资本要在1500万美金以上,单个合伙人出资在100万美金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