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投资理财诈骗的作案手法有哪些
1、“天天分红”受骗者众多
天天分红”是堂而皇之的行骗,且可以通过百度等各种平台进行公开推广,所以受害人群庞大。因此大公司在某种程度上扮演了“天天分红”的诈骗推手。
2、银行理财产品漏洞被利用
诈骗人员通过拖库与撞库、公共wifi、atm机针孔摄像头、电脑木马等途径获取的用户银行卡账户和密码后,顺利登陆账户,但由于没有手机验证码无法进行转账,因而想到利用银行卡内将活期理财转为定期无需短信验证码这一特点,顺利将余额由活期转为定期,然后诈骗用户说出短信验证码,盗走资金。
3、p2p平台频现虚假投资标的
很多平台打着“高息”、“保本”、“短期标”等旗号发布大量虚假标的,吸引普通投资者,资金到账后便携款“跑路”,出现平台突然无法登陆、创始人消失或办公地点虚假等情况。
为了能在短时间内诈骗到大量资金,有平台在开业前声称要连续举办数天的优惠活动,等到开业后投资者蜂拥而至,然而平台很快就无法打开,甚至上午开业下午就“跑路”。
4、虚假借款诈骗
在各大提供借贷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还盛行着一种借款诈骗。借款人通过信息贩卖者获取有效身份信息,并以他人的身份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借款或消费。在一些平台,不乏员工与借款者内外勾结,过度包装借款人信息,使得原本无法借款的人也借到款项,变相侵吞公司资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何认定股权 *** 诈骗
法律分析: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根据合同约定、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以善意的方式履行约定义务,并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提供必要的条件、防止损失扩大等附随义务。但实践中,经常出现与诚信原则相悖的欺诈行为,特别是在股权 *** 中,股权出让方的欺诈行为会干扰受让方的意志自由,从而侵害其正当利益。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之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之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之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之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 *** 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常见的5种投资陷阱,希望你在投资的路上一种也不要碰上
巴菲特有句名言:“投资的之一原则是永远不要亏钱,第二条原则是永远不要忘记之一条规则。”
投资者的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防范风险永远比博取收益更重要。如果做不好风险管理,积累再多的财富都可能化为乌有,从1万到1亿可能需要 一辈子 ,但从1亿到1万有时却只需要 一瞬间 。
常见类型:e租宝,善林金融、中融民信、钱宝网、唐小僧
一句话:打着高年化回报,在 *** 吸引你投钱,投向产品完全不明朗
如何避坑:不贪心高回报,做好低风险投资
P2P互联网借贷平台,就是通过 *** ,把钱借给平台方,平台方再借给需要资金的一方,实现点(poin)对点的资金融通,所以称为P2P,通过 *** 实现资金的融通,资金需求方获得资金,资金供给方获得利息,这不是两全其美吗?但实际中间存在很多不透明的环节,也就是人性作恶的环节。
P2P自出现诞生以来,由于一直没有被纳入到现有的监管体系中来,行业中的乱象纷呈。主要是很多骗子平台以高收益为诱饵,虚构项目信息,设立资金池,借新还旧。从激进经营爆雷到直接诈骗跑路的事件比比皆是,e租宝、鑫利源、校园贷、月光宝盒等曾经炒得火热的机构生存一两年就纷纷跑路停业。
之一种投资陷阱是平台自融自保。 自融是平台发标为自身融资,自保是平台为投资人提供本息保障。比如快鹿系就曾用自己的影视公司,走自己的通道公司,靠自己的担保公司,用自家的P2P平台,最终投向了自家的《叶问3》。
第二种投资陷阱是借新还旧。 这种骗局是典型的庞氏骗局,主要是通过借新还旧,偿还高额利息,一旦新增资金放缓或者停止进入时,整个体系就会 *** 。大部分P2P问题平台都有庞氏骗局的影子如善林金融、中融民信、钱宝网、唐小僧等。
第三种投资陷阱是打折回收债权,收割投资者。 P2P平台不只是投资之前全是雷,甚至平台出了问题也都是雷。很多P2P平台在爆雷后都会在兑付计划中为投资者提供即时退出的选项,只不过如果选择这一选项,就要接受投资者持有的债权进行打折。一般来说,厚道靠谱一些的打折在七折左右,窟窿太大只能通过收割投资者完成兑付的打折比例一般在1-3折。
常见类型:炒股群,内幕消息,炒股大师
一句话:警惕网上炒股大师,特别是拉群,给你推荐股票那种
如何避坑:遇到推荐股票,内幕消息的,果断拉黑,举报
我们国家大部分的股民,都是中老年人,而这部分人群,很多都是缺乏金融知识的,但是手上却有闲钱的,而这些内部炒股群的骗子,就是瞄准这类钱多,头脑简单的,想赚钱的大爷大妈。
不知道你有没有遇到过,某天有人加你微信,或者打你 *** ,说某某炒股大师有内幕信息,邀请你进群听分享,然后开始几天的分享,最后推荐几只股票,让你高位买进,最后他们却高位出货,完成一波完美的收割。
这类陷阱的实际就是配合庄家操纵股价收割。
股价操纵的手法多种多样,但总体来说,主要有四种操作方式。
之一种是单纯通过多账户操作拉高股价吸引散户高位接盘然后再出货。
第二种是勾结上市公司实控人通过“高送转”等利好消息或者热点题材拉升股价然后出货获利。 前面两种股民应该深有体会,之前被罚了超百亿的某徐姓大佬,擅长的就是此类操作。
第三种是利用自身的市场影响力,散布虚假消息给散户荐股,拉升股价然后再高位出货的方式。 这种一般都是通过各种包装出来的专家荐股、冒用名人、专家相似账号的方式来欺骗投资者。
第四种是操纵境外股票尤其是港股。 近些年来,很多庄家也走出国门,不只局限于A股市场的操纵股价,港股等海股票市场股票操纵的案例也越来越多。
我们说的推荐股票,内幕消息交流群,主要就是第三类操纵股价的手法。
常见类型:XX原始股快要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了,赶紧买
一句话:用投资原始股上市的造富梦割韭菜
如何避坑:普通投资者请在正规二级市场交易
人无股权不富”是一句老生常谈了。股权投资作为高收益、高风险的一种投资品,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暴富神话,但同样地,各种股权投资陷阱也开始逐渐出现。总的来说,股权投资陷阱主要是两种:
之一种投资陷阱是单纯的诈骗。 通过邀请投资者成为公司合伙人或向投资者虚称企业已经或即将上市、发售原始股的方式,向投资者鼓吹一夜暴富的美梦,实则利用投资资金非法集资。
最开始的股权投资陷阱是所谓的原始股骗局,现在随着大家对股权的认知越来越深,这类陷阱正在逐渐减少,但依然有很多这样的骗局活跃在中国的三四线城市。公司登陆主板及创业板之前的股票都可以被称为是原始股。比起其他投资方式来说,相比于其他投资品,原始股一直都是一种骗局高发的投资方式。
这种骗局一般直接或间接出售空壳公司股权。 比如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上海优索环保以定向发行“原始股”作为手段欺诈投资者,还一度发售股权理财,向投资者承诺48%的年收益。非法融资超过2亿元,涉及上千名投资者。
或是借由新三板协议 *** ,提前买入某只公司股票然后高价 *** 给投资者。
第二种投资陷阱是接盘高价股权。 一般这种陷阱里出现的公司是好公司,股权也是好股权,唯一的问题就是股权价格非常贵,远远超出合理的价格,只是前一持有人套现的一种手段。这种陷阱往往见于知名独角兽公司上市前的一段时间,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轮番炒作,将独角兽股权炒作的非常高,在上市后又会面临破发的风险,因此在上市前突击将这部分股权 *** 给投资者就是更好的选择。
常见类型:微交易,微盘交易,原油期货黄金交易盘,买涨跌
一句话:通过控制操作平台价格,前期拉盘让你疯狂,然后再进行收割
如何避坑:远离警惕操纵价格的期货,外汇交易平台
交易所投资陷阱通常有一定的实物和商品,但是会 通过控制操作平台价格 ,将某些业务包装成理财产品向 社会 公众出售来非法吸纳资金,并承诺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
事实上,在中国境内,只有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 系统、大连期货交易所、郑州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 这八家交易所是国务院和 *** 批准成立的正规交易所,其他则均为地方 *** 或者商务部此前批准的交易所。而现在,一些野鸡交易所却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纷纷涌现,宣称能短期获得超高回报,实则吞噬着投资人的财富。
在交易所非法集资案件中,涉案规模和影响更大的是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昆明泛亚通过金属现货投资和贸易平台,自买自卖,操控平台价格,维持泛亚的价格比现货市场价高25%—30%,每年上涨约20%,制造交易火爆的假象,然后借此包装所谓“日金宝”等诱人的高收益产品。但实际上每年涨价20%只是为了让泛亚的价格永远高于现货市场价格,因此也永远不会有真正的买方,并没有带来实际增量资金;而交货商也因此不需补交保证金,投资者年化13.5%的日金宝理财收益,都是自己的本金或者新增投资者的本金。当新增资金放缓或者停止进入时,整个体系就会 *** ,投资者基本血本无归。泛亚模式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委托日金费和短期回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2015年12月,昆明泛亚兑付危机爆发,涉及28个省份的22万人,非法集资金额总计超过430亿元,上千名泛亚投资者聚集在 *** 门口 *** *** 。
常见类型:五行币,各类传销币,to the moon
一句话:以数字货币为噱头的传销资金盘
如何避坑:远离山寨空气数字货币,远离宣传一夜暴富的传销币
比特币十年暴涨上万倍之后,尤其是2017年末和2018年初比特币接近2万美元之时,人们对数字货币充满幻想,但实际上,真正有应用价值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只是极少数,大多数字货币是毫无实际应用价值的庞氏骗局。
之一种投资陷阱是空气币。 空气币就是没有实际落地项目支撑,以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发行的数字货币,并不具有任何实际价值。它唯一落地的只有两项,一项是白皮书,一项是交易所上市交易。白皮书是为了画饼,上交易所是为了把饼卖出去。
一般空气币都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白皮书注重讲故事胜过讲应用,项目、技术路线图根本无法落地。二是营销能力出色,远超自身的技术能力,甚至团队根本没有技术人员。三是代码并不开源,让人无从判断项目到底进展到了哪一地步。
第二种投资陷阱是传销币。 数字货币投资陷阱层出不穷。除了我们上面说到的空气币之外,还有一种披着数字货币外衣的传销骗局。这种骗局本质上还是传销,跟数字货币没有半点关系,骗子们只是把原先传销骗局中的商品替换成了时下最热门的数字货币,有些甚至只是名为“数字货币”,其实根本没有使用区块链技术。 一般在境内的传销大多是打着数字货币的名义,行传销之实。
我个人是信因果规律的 ,种什么因,就会结什么果,种善因,得善果,种恶因,得恶果。
各类金融投资陷阱,骗局的组织者,发行人,种的恶因,所以即使是前期多么风光,大部分人还是进去了,还没有进去的那些人,估计拿着钱,也只能终日惶恐。
如果你在投资路上已经被骗了,可以评论或者私信我,教你如何 *** 追款。
如何识别股权投资的骗局
股权投资识别骗局的方式:
1、会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2、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媒体向社会公开宣传;
3、股权投资识别骗局的其他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 *** 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 *** 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 *** 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 *** 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 *** 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 *** 。
经股东同意 *** 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 *** 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 ***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