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投资必须遵循的原则
您好!保险投资必须遵循的原则有先给大人买保险、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先买意外和健康险、年轻更要买保险等。具体如下:
1、先给大人买保险
与此相对的一个观点就是“先给孩子买保险”,有这种想法并且这样去做的人大有人在,约有80-90%的家庭给孩子都买了保险,但是这些家庭中孩子的父母没有买保险的占大多数。父母爱孩子的心可以理解,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父母是孩子的保险!如果父母出现意外,孩子的保险所能起的作用就非常有限了。所以给大人先上充足的保险,是给家庭,给孩子的一份坚实的保障。
2、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
家庭经济支柱从收入上来他们是“强者”,但是从家庭的角度来说他们却是家庭风险的一个软肋。既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者,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一旦发生风险对家庭的打击更大,所以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最需要保险保障。当这个经济支柱发生意外或者重大疾病的风险时,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就会中断,就会降低生活品质甚至导致家庭经济崩溃。
3、先买意外险、健康险
人生有三大风险:意外、疾病和养老,最难预知和控制的就是意外和疾病,而保险的保障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这两类保险上。但是更具保障意义的保险一直以来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于是当真正的风险来临时,很多保险却“不管用”,导致一些人对于保险的认识越来越陷入误区,其实是对保险理解的误区。科学的保险规划,应该先从意外、健康险做起,然后再可根据家庭经济情况购买教育险、养老险、分红投连万能险。
4、年轻更要买保险
根据数据显示,目前买保险的人群主要为30-45岁年龄段的,而20-30岁年龄段的年轻人,他们选择保险的则很少。通常他们认为,自己年轻,身体好,不会得什么病,而感觉意外又离自己很遥远,其它的险如养老等等离自己就更远了,所以不需要保险。现在的环境形式严峻,重大疾病已越来越年轻化。身处于这样的环境,我们在做好防范、保健的基础上,更需要给自己添加一份保障,是一份责任和对未来科学的规划。
保险投资原则的首要原则是什么?
保险投资原则的首要原则是安全性原则。
保险企业可运用的资金,除资本金外,主要是各种保险准备金,它们是资产负债表上的负债项目,是保险信用的承担者。因此,保险投资应以安全为之一条件。安全性,意味着资金能如期收回,利润或利息能如数收回。为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必须选择安全性较高的项目。为减少风险,要分散投资。
相关资料:
理论界一般认为保险投资有三大原则: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
1、安全性原则
保险企业可运用的资金,除资本金外,主要是各种保险准备金,它们是资产负债表上的负债项目,是保险信用的承担者。因此,保险投资应以安全为之一条件。安全性,意味着资金能如期收回,利润或利息能如数收回。为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必须选择安全性较高的项目。为减少风险,要分散投资。
2、收益性原则
保险投资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使投资收入成为保险企业收入的重要来源,增强赔付能力,降低费率和扩大业务。但在投资中,收益与风险是同增的,收益率高,风险也大,这就要求保险投资,把风险限制在一定程度内,实现收益更大化在百分之二十左右加上公司年复利分红。
3、流动性原则
保险资金用于赔偿给付,受偶然规律支配。因此,要求保险投资在不损失价值的前提下,能把资产立即变为现金,支付赔款或给付保险金。保险投资要设计多种方式,寻求多种渠道,按适当比例投资,从量的方面加以限制。要按不同险种特点,选择方向。如人寿保险一般是长期合同,保险金额给付也较固定,流动性要求可低一些。国外人寿保险资金投资的相当部分是长期的不动产抵押贷款。财产险和责任险,一般是短期的,理赔迅速,赔付率变动大,应特别强调流动性原则。国外财产和责任保险资金投资的相当部分是商业票据、短期债券等。
在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
保险投资的原则有哪几项
1、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或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
2、更大诚信原则。不仅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遵守此项原则,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也都要求当事人间具有“更大诚信”。
3、近因原则。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
拓展资料:
保险,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
保险 ,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 *** 。
保险价值
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简单说来,保险价值可由三种 *** 确定:
(1)根据法律和合同法的规定,法律和合同法是确定保险价值的根本依据;
(2)根据保险合同和双方当事人约定。有些保险标的物的保险价值难以衡量,比如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人的身体和寿命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则其保险价值以双方当事人约定;
(3)根据市价变动来确定保险价值。一些保险标的物的保险价值并非一直不变的。大多数标的物也会随着时间延长而折旧,其保险价值呈下降趋势。
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