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重磅婚内出轨后果真的很严重篇1
离婚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比之前《婚姻法》对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我们可以发现,《民法典》对此新增了照顾无过错方权益这一新的判断标准,对于无过错方的保护力度。这也就是说,在婚姻中由于出轨,家暴等过错导致离婚的一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将可能需要承担少分财产的.法律后果。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女方如果发现男方出轨的话,必须提前准备一些材料,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像一些出轨的亲密照片,聊天记录,转账的各种材料,甚至电话录音语音录音等等,这些都是需要提供的。
那么该如何获得有效的证据呢
要让出轨者婚外情者受到法律的惩处,证据是关键,这涉及到怎么收集证据及收集什么内容的证据。
用什么办法取得证据是证据有效的基础,在出轨者身上安装窃听 器、在第三者家里装监控等手段获取的资料都不能算作证据,还容易被告侵犯隐私权。根据新的民法典规定,出轨证据只有这几种手段取得才有效:在酒店门口拍摄、在公共场合跟拍、去银行查转账流水,或者让警方单位帮忙取的资料图片等等。
民法典重磅婚内出轨后果真的很严重篇2
1、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照顾无辜方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妻子和无辜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补充说,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当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这意味着,如果对方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主张分得更多的财产,并在很大程度上实现这一主张。因此,可以说,不忠会成为法律上少分或不分财产的理由。
2、因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
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增加了“(五)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作为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这也意味着,即使不能证明对方有重婚或同居行为,如果对方有欺骗、通奸、嫖 娼 、沟通不当等重大过错行为,也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达到这一目的。
这次民法典修改,可谓顺应民意,谋民利,赢得民心!
《民法典》的实施,不仅给了躁动不安的心以沉重的警示,也给了不忠者一定的惩罚;出轨的后果非常严重,不仅要承担很少或根本不承担法律责任,还要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对于忠贞的一方来说,无疑是福音,更是时代进步的体现!我们希望每一段婚姻都能一起变老,抵制任何诱惑的侵蚀,并得到法律的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