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篇1
一、在异地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证身份证。
2、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或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书。
4、三张两寸本人近期免冠双人合影,照片底色以红色或蓝色为主。
5、双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证明。
6、双方当事人任意一方为再婚者还用携带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7、因私出境的人员还应提供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二、异地登记结婚地点
双方当事人必须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结婚,不可在任意地区的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例如夫妻双方的户口所在地分别来自甲城市和乙城市,这时他们只能去甲城市或者乙城市的民政局进行婚姻登记,其余城市都不可受理该领证业务。
三、异地结婚登记流程
1、申请
双方当事人需带齐相关证件,来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的申请。双方新人必须亲自到场,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
2、审查
在当事人向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提出结婚申请之后,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是否符合结婚条件等进行审查。必要时工作人员还可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进行必要的调查。
3、登记
若双方当事人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那么双方会依法以及登记并颁发结婚证。
在异地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篇2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在异地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篇3
异地办理结婚证的手续如下:
1、双方应准备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证件。
2、双方应亲自携带上述证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申请结婚。
3、婚姻登记员在受理申请后,应当对其资料进行全面审查。
4.审查合格后,应当颁发结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